去找台二手的Freeca吧!我結婚前是折起左後座直接腳踏車車尾朝前,放入兩輛都不用拆輪胎;結婚後因為有兩個小孩了,換折起右後座直接換放一輛JOG50cc機車真的很方便又不怕被偷.所以短途開轎車,長途一定開這輛.
我的車是 Mazda3後座打通後行李箱後, 可以裝下 Giant ATX-860 & XTC, 只要各拆下前輪就 OK 囉!常在高速公路上往來, 遇到前車是後掛式的方式來搭載單車.. 一定不跟在它後方...另, 如果加車頂架, 一是要去監理所驗車, 二是會增加風阻.. 所以目前都是裝在車內解決..最大的缺點.... 就是只能坐兩個人啦..
joehwa wrote:這種方法實在危險.....(恕刪) 國外很多國家都是這麼載車的...其實這是最安全的(100Km/h都在安全範圍),而且都樂已經通過台灣安全法規,所以這在台灣也是合法的.其實放車後屁股的車架還沒有合法喔,而且對單車本身也比較有傷害.至於過小隧道會撞到,這是駕駛人沒注意到...有在看單車比賽(例如環法)的都知道也都看過這樣載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