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jiun wrote:
這種事我認為是父母失...(恕刪)
我非常認同~~
的小孩剛滿4歲但車齡已有2年多,通常這年紀的小朋友都是隨自己的意思來動作,下一秒會出現什麼狀況很難預料,所以我帶小朋友去騎車時我都緊跟在小朋友週邊通常不會超過3步的距離‧
當前方後方有單車過時會先口頭告知小朋友靠邊騎貨停車,接著我會快步向前抓住小朋友避免突然間的動作造成路線便離而發生意外‧
既然是單車專用道就不應該區分休閒或競速,只要是單車都騎,就跟高速公路一樣只要能開超過60就能上,難道還要將開60的區分為休閒開嗎?
東部的自行車道與西部的自行車道差別很大,西部的自行車道大多是為了要設立而設立,例如平鎮到龍潭的迎風鐵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