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部分的標誌確實做得不太OK,看得出來施工有點混,如果要批評這個我個人對此完全沒意見,我向來都支持應該去批評、監督有權力的人。但,什麼叫做違規?那個自行車道的標誌什麼時候有逆向的問題了?我怎麼覺得你真正最根本的想法似乎是想要把整個道路弄成機車道就是機車道、自行車道就是自行車道,行人專用道就是行人專用道,越線者死是這樣嗎?如果你是這麼想的話,那我對這個就很有意見了。老兄,你會不會把自己給搞得有點神經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