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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處理,感謝各位前輩們的關切與指教。

領獎人填上您的名子跟證件號碼,代領人填上您女友的名子跟證件號碼,如果是這樣那問題真的好大,如果捷安特南屯店無法給您一個滿意的交待那就打到總公司,記得COPY那張紙。

boxier919 wrote:
總結,應該就是南屯店的工作人員誤把手寫的代領人,當成已經領過水壺的記錄...(恕刪)


不好意思, 並非小弟故意吐槽或是雞蛋裡挑骨頭. 不過這樣的解釋似乎沒說明為何當版主女友
去代領時, 店家告知對方已有一位男士將贈品領走的說法, 不是嗎?

另外, 店家有消費者, 領獎者私人資訊這不稀奇, 也未犯法. 不過小弟不懂的是, 理當店家應該有
有領取人&代理人資料一份 (有私人資訊, 須受保密) 另外還有一份領取簽名簿, 這個應該是"空"
的, 沒資料. 頂多就是姓名而已. 當領取人來領贈品時, 領取人在領取簿上簽名後, 店家再比對資
料簿裡的資訊是否正確才給予贈品.

如果按照您所說的, 資料簿與簽名簿皆為同一本. 那這樣小弟認為不論是店家或是巨大都有必要
向消費者道歉及改善作業流程. 畢竟兩者相同時, 消費者的資訊很容易被不肖人員取得, 造成消費
者權益受損.
感覺那個資料表格超過A4的說法很誇張.
我覺得"合理解釋"真是絞盡腦汁
確定了!就去實踐!~~成長是進化的原動力!!!
我覺得不要太深入追究了
就算給你挖出什麼祕辛 你有好處嗎
就算是某個員工貪小便宜
或是真的作業疏失

我覺得如果員工貪小便宜 要他道歉就好
那就算了吧
還是你要窮追猛打 把員工弄到丟工作才可以消氣????
還是樓主想要更多 還事只是單純的出口氣
有些事情 知道就好 不要說出來
越挖只是越難看而已
水壺沒多少錢
有沒有水壺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處理的態度呀
而且個資暴露
這個應該就很嚴重吧
我也覺得樣弄清楚比較好啦
嗯! 那本簽收簿有鬼 而那個鬼還擁有中獎人名冊與資料才有可能搞鬼
將未領取的獎品收為己有
也應該算侵占吧
千算萬算沒算到會遇到版主 這應該算偷雞不成---
這事件個人認為
誠實最重要
簽收簿上若還有類似版主的情況
那應該沒啥好解釋了
誠實以對吧
casper31912345 wrote:
這已經是偽造文書了...(恕刪)

+1
再加一條侵佔

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不是一個水壺這麼簡單
要是去報案的話
有人要倒大霉了
文堅 wrote:
嗯! 那本簽收簿有鬼 而那個鬼還擁有中獎人名冊與資料才有可能搞鬼
將未領取的獎品收為己有
也應該算侵占吧
...(恕刪)

簽收簿樓主有備存證據嗎?那現在就不可能有機會告侵佔
對方也頂多悶不吭聲讓樓主發發牢騷
真是佩服大家精闢的分析
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為"名偵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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