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感謝單車人對一人一信的支持及有關單位的回覆

巫公,雖然您這麼忙,但是不是應該跟這麼多挺你的麻吉們,解釋一下您修改前的文章

免得有些人總是認為搔搔別人的癢處之後,不小心哀兩聲是要不得的

來哥的死 是騎在所謂的路肩 連慢車道都談不上 在周日傍晚交通量大的路上被改裝車從後方撞上,當場斃命,我不認為是交通意外,這根本就是”公共安全”議題。很不幸的,警方把它當成交通事故處理….請問,騎車的人犯了甚麼錯誤? 要遭受這樣嚴重的後果,你我都是車友,騎車在路上,說一句難聽的,要是你被撞上了,只能算你倒楣! 真的,只要開車的保險買得夠多! 他是不受任何影響的我是指自由! 說來真是心酸…..我自己也開車,不會省那幾千元保險,我是很尊重自行車騎士的,但是,今天遇到一個不尊重的,請問台灣的路權對騎自行車有甚麼保障,騎自行車被撞,輕則破皮骨折,重則喪命,我們心知肚明,誰也不想碰上! 這就是台灣自行車上路的現況,這就是政治,車友也沒人出來抗爭,誰理你呀!只有政府辦單車日封個一天仁愛路,讓大家體驗安心上路的感覺,讓媒體報導一下台灣是自行車王國。
撞死人的26歲青年,無業,只能以強制險與微薄的任意險來處理,還有躺在醫院的一位車友尚未醒來,一位已出院,請問肇事者在法令上要負責甚麼?連要求賠償都要收集單據,日後協調會來喊價! 催生強制險的柯媽媽在立法院努力了8年才通過,今天才有賠死亡給付150萬,天呀!一條人命才150萬! 這就是政治!
今天,認識來哥跟來哥騎過車的人不少,大家也只能寫信去投訴,如果連寫信去投訴都很少,請問政治人物會認為….騎自行車的人又怎樣? 被撞死一個又怎樣? 路上每天那麼多車禍,誰會記得?這次是發生在我們熟識的車友身上,所以心特別的痛! 這些日子,大家連約騎都提不起勁! 因為我們知道,騎車的人沒錯,事後的處理真的很無力! 看到了所謂的”道義,正義”與人命的價值,我們能做甚麼? 你的家人放心讓你騎車上路?你自己要怎樣說服你自己”騎自行車上路是安全的” 天呀! 憲法不是有賦與人民有免除恐懼的權利嗎? 只能祈禱自己不要那麼衰,千萬不要遇到一位開車白目!
今天遇到出事情是我認識的人,我願意在能力所及的多付出,身為一個自行車運動熱愛者,如果有任何對自行車騎程環境改善的事情,能力所及我一定去做,大家都去做,這就是眾人之事,這就是政治。來哥是一位活菩薩,他用最周全的措施與最謙卑的騎車行為,讓大家看到了騎車上路最嚴重的後果,難道大家還沒感覺?
我今天拿到長來騎車的紀念衫了,一點馬上穿上的興奮動力都沒有,因為我知道,他的故事,輕薄的一件排汗衫,穿起來是多麼的沉重! 來哥出殯7/31早上,沒有人敢發起騎車上路送行的活動,因為我們知道,發生事故我們承擔不起,來哥的家屬只要求我們車友在告別式上尊重禮儀程序與家族,其餘隨我們車友自由意志。有幾個車隊堅持要陪來哥走最後一段,從板橋的縣立殯儀館到土城火葬場短短13km,人生不過就是這樣變成了一罈骨灰。
我不知道如何操弄媒體與推動政治,但是有任何爭取對車友安全與改善的活動,我一定盡力參與。感謝大家對來哥事件的關心與幫助,也希望大家永遠騎車平安健康。


Industrial Designer & Bike rider http://tw.myblog.yahoo.com/kuo-biker 自從我騎車之後
大家就別吵了...

我是巫公的朋友,這篇文的原始發文一發出我就看到了,而且也在別的單車論壇看到。

原始文最後一段話,的確是在批評在野黨以及蔡主席也談到選舉,站在朋友立場平心而論是有點情緒化。
事涉敏感就不貼出原文。

原文一發出就有朋友指正,別的論壇也一樣,口氣也都很平和。
巫公也修改過了,別的論壇同步修改。

現在看到的文是修改過的,批評前面幾樓發文指正的朋友,說實在有欠公允,您批評他政治敏感,可是你又沒有看到原始文,這樣反而會讓人覺得你更敏感。
最後演變成,你一文我一嘴吵個沒完,因為你說的是修改後的文,他說的是修改前的文。
大家各持己見,沒完沒了。

我個人推測,巫公應該是好友來哥發生意外,單純發文表達感謝,並無惡意。也沒有要故意批評政黨和時局。

不希望原來的美意反而被模糊了。
所以:

請回歸單純
競名競利竟如何,歲月蹉跎; 愁風愁雨惆不盡,總是南柯。
獸力車5599 wrote:
大家就別吵了...我...(恕刪)


這可是你自己說的,這本來就是一篇政治文,不要以為其他人不會去逛其他論壇

政治文就是政治文,就是改成現在這樣意圖還是很明顯!!!!!!!!!!!不要以為別人看不出來!!!!!

他這篇到底是扯到政治?還是要談後害者的事?沒回信就是對不起你們????

那我可以跟你講,你前面有回信的每一個單位沒有一個會把這件事當真,風火頭上都只是虛應故事而已,你信不信等年

底之後他管那麼多管他單車騎到哪裡還是有人會被車撞!

飆車族這種老問題多久了,有改善過嗎?????

要是管這事的人真的有心,飆車族早就絕跡了!

還有發這種文只會讓人感覺你們很偉大, 人人都要聽你們的,不聽你們就要公佈出來!

其他的未破案車禍案件..整堆跟山一樣,有人會去管他們嗎?這些很多都是弱勢族群,根本沒人替他們伸張,他們怎麼

辦??

人要懂的適可而止!如果真要為單車族群好,版主還是自刪文吧!這篇一點意義都沒有!

虛應故事的被拿出來褒揚!無權力可管的被拿出來撻伐!

嘖嘖!
大部分人都知道藍綠一樣爛的啦~
反正最後誰願意出來出楚理或幫忙就挺誰,也不用在那邊罵人笨蛋~
個自有個自的立場~
罵哪一方都只是凸顯自己的無知~~



我如果因台北市路爛.騎自行車摔車.請人一人一信的連署支持.要台北市改善路面.卻告訴大家:高雄陳菊市長有送花藍致意.國民黨主席 馬英九不鳥我.....大家不會認為莫名奇妙嗎?不會認為是政治文才怪!


(請留給我們一個乾淨無政治紛爭的空間)

有些動作可能沒用, 但會花自己的時間去爭取, 不論是為大家或是為自己, 就比我熱心了.
雖然我沒有寄信去, 但我心裏也有支持, 看到前一陳子來哥及其他人的新聞, 內心也是沉重.

算沉默的多數人吧. 謝謝你的熱心和努力.
我國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而我國刑法第一條亦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此為"罪刑法定主義"之實現.

即便是各行政單位或政黨有所回復,然而,他們所能做的,也只是指示檢警單位,將肇事的證據,盡量的搜集完整,
好讓檢察官能更掌握對被告不利之證據或有利之證據,而做最適當之處分.

而法官在認事用法上,對不起,完全不受任何干涉.

雖然我本人對於上事件感到非常的難過與遺憾,
但是回歸到法律的討論,我還是得實話實說.
政治文滾出01啦!

誰不知道您的顏色?給一個乾淨的單車討論空間很困難嗎?
這個事件從一開始發生以來,幾乎所有車友(包括我)都希望能幫來哥討個公道並希望政府能多多注意單車上路的安全,誠如版主所PO,政府各單位陸續有回覆,但小弟私人以為此時希望在野黨介入是不智之舉,畢竟政府沒說不妥善處理,即使有人質疑政府處理的決心,也該觀察一段時間後再說,以國內藍綠對立嚴重,此時請在野黨介入,來哥事件就會變成政治事件,這反而模糊焦點,此時最好是單純車友串連向政府爭取權益,不要任何政黨介入,更謝絕候選人插花,如此發聲才有力。

不是不能找在野黨幫忙,而是此時找會讓政府惱羞成怒,到時政府心一橫,認為車友們是在野黨派來找碴的,事情就複雜了,要找的時機是政府承諾跳票,求助無門時再找在野黨也不遲。

希望車友們先不要發信給政黨候選人,單純給政府即可,給政府一段時間去處理。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