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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全國單車人一起送來哥一程

目前尚未查證

所以先刪文

抱歉 !!

來哥一路好走 !
雖然我不能前往捻香悼念
但是我的心與大家同在


Ich liebe Dich wrote:
聽說要出面作證人的車友
被警察用威脅的口氣說
你這種筆錄 會害這年輕人關很久

屬實的話,請提供我該員警姓名或編號
我來想辦法處理
^_^Y
Ich liebe Dich wrote:
聽說要出面作證人的車...(恕刪)


不好意思
我看了以後好想罵髒話

如果是真的
警察到底是怎麼了
勿枉勿縱!
從台中警紀事件推想一下,這絕對有鬼!
還是那句話: 這個肇事者的背景有沒有人抓得出來?

來啊! 運動啦…!

(忘了是當年傷痕文學作品中哪一部了?)
那....來哥就該死嗎......
如果那個年輕人真的是不小心的....
如果那個年輕人有悔意....
如果那個年輕人曾到來哥靈前懺悔....
那我覺得....一切應該都好說...可是重點是...


他都沒有


所以.....一切都不用說了.....
guesclin wrote:
他都沒有
所以.....一切都不用說了.....blockquote>

告死他...可惡的傢伙
條子是怎樣了啊...
這傢伙是後台很硬是嗎...
怕他要關很久,這樣你們會很不好做人是嗎?
那來哥被撞送命難道就是活該,就這樣算了嗎?
這樣子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
撞死人的兇手,做人不是這樣子做的啦...
連到靈前捻香都沒有
以為這樣就不會表示你有錯了嗎...
這樣就不會表示你有錯了嗎...
這樣就不會表示你有錯了嗎...
Ich liebe Dich wrote:
聽說要出面作證人的車...(恕刪)


我去年初在建國南路被撞
當時肇事逃逸,後來找一個年輕人來頂替
我一直跟警察說他不是肇事者
車禍地點的住戶也一直跟我說肇事者跑了...
(所以不是只有我自己認為,大家都沒看錯)
我要求看帶子,一開始警察還叫我自己去調....
後來去警局看,他還一直跟我說 萬一是同一人我會變污告什麼的,講的很嚴重,要我三思~~~
(路口監視器拍的不清楚,但是看的出來肇事者穿長袖,後來頂替者穿短袖)
一直跟我說他辦過有人被撞還被對方打
我都沒有受傷,很幸運了.....
要我不要OOXX.........
車子當時修了5萬多,對方也不肯賠(他只有保強制險,賠人不賠車)
說實話~~~這件事讓我對警察好失望!
嗯,有人帶頭了。辛苦了。

訴求的標語不要太多,尊重單車的路權,不縱容飆車犯。


人一定要多。

穿低調的衣服,黑色~


雖然我不喜歡那種場合。也不認識來哥。但是,這件事實在是太離譜~ 不能冷漠以對。

希望身為單車族的一份子,可以略儘薄力。


如果一個意外事件可以讓政府單位重視公路上大大小小不合規定的駕駛

進而取締車輛的違規駕駛

那我想是值得高興的!

但~換個方向思考

那些並不是因為參加自行車賽而被違規駕駛無辜撞死的人呢?

從來都沒有人替他們平反!

也從來都沒有人願意出來作證!

時常在路上看到貼一個敬告要搜尋車禍目擊者

一貼就是數年

也從來沒拆掉

這些人誰要替他們平反呢?

比較倒楣?

只能希望受害者不要白白犧牲!

雖然政府從來只是應付做作秀而已!
今天7/31,我不是個擅記日子的人,與來哥素不相識,也非親非故,卻一直記得今天是來哥陳長來出殯的日子。
能參加台灣第一場600K的,一定是對單車運動與自我挑戰有極度熱誠的人,卻因為一群該死的飆車族,只顧自己飆速逞威風的快感,不顧他人生命的安危,造成一死一重傷,兩個家庭的破碎。就如01車友所說的,板橋殯儀館到土城火葬場不過是短短的13公里,人生就這樣變成了一罈骨灰,而另一個小方,方湘評還在醫院昏迷,未曾醒來......
失去了一個熱愛單車,車友口中熱心助人的來哥,我感到沉痛和惋惜。騎車長來,長來騎車。來哥,願你一路好走,更願你在天之靈保佑小方方湘評能早日醒來。

奇怪!是不是有了小孩後晚上都沒辦法睡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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