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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辦理過大型單車活動或比賽的主辦人

大蝸牛 wrote:
不要命的人路權最大很...(恕刪)

那大型活動會遇到「不要命的人」,因此即使合法也別辦了?
可您老出門在外遇到不要命的機會是均等的咧!您還出門嗎?
要出了狀況,您沒主辦單位可以牽拖,是不是自己塗牛糞算了?
再說,您前面說了,單車群進,阻礙交通,是為路障
現在又說,群聚飆速,造成危險,那請問到底是要慢還是要快啊?
再問你一次,道路規則中,市區平面道路最高及最低速限為何?
pkl01 wrote:
那大型活動會遇到「不...(恕刪)



牛角太尖我可不想鑽
有些疑惑需要自己花些心思去想想
速限自己去網上查詢一下
應該不是件難事吧
大蝸牛 wrote:
對參加單車活動或比賽...
倒是你準備好了嗎
希望你能次次平安
(恕刪)

多謝您的祝福
也希望您長命百歲喔
對於這種淪為嘴砲的討論串
我實在沒興趣
不過我也要提醒您
只要您上路
千萬要小心哪
千萬別成為您所謂的活動路障哪
即使您不撞人也難保人家不來撞您哪
就此別過了
單車騎天涯,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車單人不單~~單車●頑童
單車‧頑童 wrote:
多謝您的祝福也希望您...(恕刪)


ok
晚安


好像還要多打些字才行

晚安嚕
為什麼一定要您說出來?
就是要釐清一個問題:舉辦活動它的適法性
因為這一樣牽涉到平常時間在道路上騎乘自行車的權益
一個人可以騎,兩三人可以騎,一兩百個當然也可以騎
只要遵守規則,誰都不能因為今天路上車太多就發狠幹掉幾個,不是嗎?
當發生傷亡時,理應釐清責任歸屬,而不是因噎廢食
比方說今天一個隨機殺人的瘋子在公共場所傷人
該做的是逮捕這個瘋子,而不是大家都窩在家裡就沒事了
當你一個人騎車,被違規撞了,你會找肇事者討公道
為什麼辦活動會例外呢?說個道理如何?
大蝸牛 wrote:
明知辦理一場大型(指...(恕刪)


辦活動沒有人希望出現傷亡事件
"要辦到無人傷亡是件不容易的事,卻執意繼續辦理,何故?" 這樣的敘述本身就可議

看起來意圖要引導讀者解讀成主辦者執意要傷亡事件繼續發生
可擴大解釋可能造成傷亡的任何活動都不該辦理
也有可能您只是單純反單車活動


該著眼的是如何去避免傷亡 而不是 是否繼續辦理
主辦單位該做到什麼程度?
參加者該做到什麼程度?
整個社會該做到什麼程度?

活動有給予個人及社會的教育意義
也許有痛的過程 來喚醒大家對安全的認知
長遠來看
對減少傷亡事件
是正面的
pkl01 wrote:
為什麼一定要您說出來...(恕刪)


交通事故中
有時被撞死的是合法的
撞死人的是違法的
沒啥道理可言
討公道?
拿錢關人?
還是趨吉避兇才是王道吧
大蝸牛 wrote:
交通事故中有時被撞死...(恕刪)

對!大家要趨吉避凶,但這跟舉辦活動何干?
是因為辦活動才避不了凶嗎?
因果關係到底是甚麼?平常在道路上每天撞掉那麼多機車汽車自行車駕駛人
他們都沒有舉辦活動,為什麼還是避不了凶?

spencr1020 wrote:
辦活動沒有人希望出現...(恕刪)


說的很好
希望以後大型的單車活動或比賽,主辦單位能夠拿出有效改善的做為出來
而不是放任痛的過程繼續下去
代價實在太沉重了
pkl01 wrote:
對!大家要趨吉避凶,...(恕刪)



突然發現我太笨了些
沒法給你好的答案
只能靠你的智慧自行求解了
抱歉嚕

適法性?
因果關係?
法律人?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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