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tyus wrote:誰跟你說我要去A別人...(恕刪) 兩位女性報警 然後說旁邊有飆仔挑釁 記下車牌 並拍照到時候就自己倒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長騎的東豐還不是一堆北懶的學生情侶 不然就是小孩上禮拜去 還看到一個媽媽跟一個小孩 在上坡的時候 直接在路中央下車 然後牽車死都不用看左右邊的 真的是哀 也不知道怎嚜說一堆騎協力車的情侶也在那邊學頭文字D 玩左右飄移一台協力車 還在那邊左右飄 以為路整條都他們的
leo8052 wrote:兩位女性報警 然後說旁邊有飆仔挑釁 記下車牌 並拍照到時候就自己倒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會他們撞到我摔車我會先報警說有腳踏車追撞我看警察要怎麼處理如果我看起來像飆仔那大概全台灣99%都是飆仔
樓主應該是騎機車機車在慢車道的速度可以慢到讓腳踏車追撞這樣的證詞要告上法院小弟是不知道會不會成立不過警察一定會撤謊就是了追撞 跟惡意壓迫小車 是有差別的請三思不要說單車 路上機車並排聊天的也一堆樓主有打算一起教訓嗎 ?並排這樣的行為本來就不對而樓主您難道壓迫小車故意造成事故難道就是正確的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