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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7:5X分騎經高雄市博愛路明華國中旁的並排騎車女性

cooltyus wrote:
誰跟你說我要去A別人...(恕刪)


兩位女性報警 然後說旁邊有飆仔挑釁 記下車牌 並拍照

到時候就自己倒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長騎的東豐還不是一堆北懶的學生情侶 不然就是小孩

上禮拜去 還看到一個媽媽跟一個小孩 在上坡的時候 直接在路中央下車 然後牽車

死都不用看左右邊的 真的是哀 也不知道怎嚜說

一堆騎協力車的情侶也在那邊學頭文字D 玩左右飄移


一台協力車 還在那邊左右飄 以為路整條都他們的
那不是法治問題,那個是公德心與道德問題

可憐台灣人最缺乏的就是公德心與道德
自己喜歡就好,那管他人怎想

可悲
leo8052 wrote:
兩位女性報警 然後說旁邊有飆仔挑釁 記下車牌 並拍照

到時候就自己倒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會
他們撞到我摔車我會先報警
說有腳踏車追撞我
看警察要怎麼處理
如果我看起來像飆仔那大概全台灣99%都是飆仔
cooltyus wrote:
不會他們撞到我摔車我...(恕刪)


報警又不是在玩先到先嬴的遊戲


先報警不會比較贏面 少事少爭執吧 快樂騎車最重要
leo8052 wrote:
報警又不是在玩先到先嬴的遊戲


是阿
事實就是後車追撞前車阿
看是誰錯嘛
cooltyus wrote:
是阿事實就是後車追撞...(恕刪)

插入 臨停,再加上上面這些話佐證,恐怕不只是交通事故而是蓄意...
如果沒記錯的話
po文者應該是白袍醫者
怎會有這種想法
不論什麼車
後面追撞前面
雖是後面的錯
但若後面受傷的話
可以對你提告耶
屆時上庭不斷
你豈不更生氣
jwenwang wrote:
插入 臨停,再加上上面這些話佐證,恐怕不只是交通事故而是蓄意...


誰跟你說插入 臨停?
我只是超車 減速而已
莜英 wrote:
後面追撞前面
雖是後面的錯
但若後面受傷的話
可以對你提告耶
屆時上庭不斷
你豈不更生氣


提告是一回事
告不告得贏是另一回事
樓主應該是騎機車

機車在慢車道的速度可以慢到讓腳踏車追撞

這樣的證詞要告上法院

小弟是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不過警察一定會撤謊就是了

追撞 跟惡意壓迫小車 是有差別的

請三思

不要說單車 路上機車並排聊天的也一堆

樓主有打算一起教訓嗎 ?

並排這樣的行為本來就不對

而樓主您難道壓迫小車故意造成事故難道就是正確的行為嗎?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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