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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真的沒有規範自行車闖紅燈嗎?

開車時曾聽廣播採訪北市交通大隊的官員,
據其說法,單車就是機慢車的一種,
基本上也受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
不過現階段交警不會進行取締,
只是如果單車騎士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交通意外的話,
那就不再是大車賠小車,
而是單車騎士要承擔肇事的責任.
自行車被列在交通工具
所以在行駛道路一樣是由交通法規所規範
如過沒規範 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 自行車就可以騎上去了 而且還無法可管
警察不抓有人認為不管事.抓了以後又說在搶錢.難為啊.
dj4311 wrote:
警察不抓有人認為不管...(恕刪)


我倒有個想法
不管任何車種
一旦違規被抓
一律丟硬幣猜正反面
猜對了就不開單
猜錯了就開一張
不服輸的可以再猜一次
猜對了就沒事
猜錯的就開雙倍
這人性問題!
如果執法警察在現場,既使法律沒嚴格訂定,他們敢闖嗎? 答應明確"不會"
既使嚴訂法律,執法警察不在現場,他們敢闖嗎? 答應明確"會"

常常在深坑外環道(往石碇休息站),遇到紅燈停下,看看有沒有人守法? 當然那幾個紅燈幾乎無車橫行,就很多專業自行車手一個一個闖紅燈..... 當然它們可以說"有注意沒車才過".

當然自己顧自己守法就好!

反裝甲 wrote:
教育是百年大計,每個人的行為都是會影響下一代的~~~
上圖是一名員警在為小孩開罰單的情景,因為小孩騎著他的小單車闖紅燈了,員警叔叔也許是罰一杯牛奶,也許罰兩塊餅乾,但不管是罰什麼,最重要的是對小孩起到了教育作用,告訴他從小就應該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


台灣最不可思議的就是一堆人違規被抓還理直氣壯的說治安那麼差怎麼不去抓壞人
事實上台灣每年車禍死亡人數遠遠高於刑事犯罪死亡人數
以94年而言,全國暴力犯罪死亡人數僅293人,車禍死亡人數達暴力犯罪死亡人數15倍之多
每年花費在車禍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用已有千億元
會說那種話的人在我看來都是預備殺人犯
不知何時會撞死人

台灣應該修改法律
對累犯直接抓去關

在台灣拿刀拿槍殺人才是壞人
拿交通工具殺人就不是
有警察站崗或取締的路口
應該沒有腳踏車騎士會闖紅燈吧!
換句話說,每個人都知道闖紅燈不對,所以根本沒有什麼好爭論的吧!
不會闖的就是不會闖

闖的照闖

騎機車打架的叫飆車族 騎改裝車乖乖的也叫飆車族

打架的都很兇 都追不到不好抓 所以抓乖乖騎改裝車的

闖紅燈單車行人不方便抓

所以抓汽車機車

同樣的道理
alffu wrote:
不對的,聽專家說:自...(恕刪)

闖紅燈本就不對,只要開罰都是能警惕這些不守法且不注重他人及自身安全的人。
騎乘單車強制戴安全帽......我覺得未能立法確定給予單車路權前,這是不合理的。
騎車至今我是不喜戴安全帽的,很不舒服;但我很贊同戴了安全帽絕對是「安全加分」的理念。
我還是偏重舒適,所以我得「相當」遵守交通規則;誰不怕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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