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寬的馬路45秒雖然有點短但是被撞的人是使用單車應該不至於騎不過馬路如果今天要過馬路的時候只剩5秒 15秒 20秒自己是否要判斷等下個45秒再過馬路呢我相信大家在路上不難看到許多用路人(包括汽機車,行人,單車...等)明明已經要變紅燈了還要硬闖馬路或是秒數已經不夠了還慢慢過馬路如果今天真的是行動較緩慢的老人家或是推著三輪車收集資源回收物的行人過馬路我都可以體諒但如果遇到那種明明快變燈還慢慢走我一樣不會客氣賞他個喇叭還是希望大家有路權的觀念不管你是行人 單車 汽機車都一樣
個人認為,台灣生活環境就是這樣,認知上的差異,造就"只要我認為對的,有何不可以的"想法,卻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須要將心比心的。如小弟去關島遊玩的心得,他們非常的禮讓行人,車輛轉彎一定提前停止,等到行人全部都過,才"緩慢"移動,又或許,是當事的法令所規範,但我也相信他們已經能互相體諒,才能執行的很徹底。想想上面的說法"不賺錢....買小車....社會誰會上進....",真的不知該笑還是哭另外,喇叭是用來提醒,不是用來嚇人跟趕人的,暸嗎?
馬路是給車走的,紅綠燈的時間是以車行流量做主要考量馬路愈寬,代表這條路車流量愈大遇到小支線的十字路口綠燈時間的分配,原本就是支線較短如果硬把時間拉長幹道車流速度會變慢,塞車不遠矣這種問題,應該以地下道、天橋或單向通車的方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