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了兩年車我自己也研究與驗証此問題不是我想進行批評只是,人都好奇怪不閃燈,根本就當作沒看見前方來車車速還會加快如果閃燈,閃到前方眼睛睜不開才會把車速放慢,因為眼睛睜不開,看不到前方的路,怕自己撞車 = =\\\人厚!!就是這麼奇怪
首先逆向騎車就是不對了..對於車燈的使用方式.我會閃爍.恆亮切換使用.在車多路口多的地方我會使用閃爍.因為LED燈的亮度在車多的地方(尤其是市區)若開恆亮.根本不太有作用.汽機車和路燈都比他亮.尤其經過路口時來車根本看不到你的燈.在郊外車少或路燈少的地方我會使用恆亮.這樣路面狀況比較清楚.後車燈一般都不會太亮或太大顆.使用閃爍方式後方來車比較容易看的到.但也建議車友.大家都有開車或騎機車.應該明白車燈太高會影響他人的視線.
myga2589 wrote:首先逆向騎車就是不對...(恕刪) 贊同~據說、據說喔~車前照明燈應調整至照射前方3~5公尺為最適宜角度~我是按照這標準調整的,畢竟被人照的「眼花撩亂」的感覺超不爽的;我能感同身受~
mabulow wrote:贊同~據說、據說喔~...(恕刪) 對向來車被照到眼睛應該不只不爽還有安全問題~不過照明的前燈, 指向略微向下照明應該是常識吧對前直接照明, 除了增加對向車道危險外有何好處?一般騎車, 照到5公尺就夠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