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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至監理所變更攜車架遭交警開單

其實問題是出在法律多如牛毛,交通的問題不只是道路處罰條例單一條文可以完全解釋的,比如說車體變更時要『發票完稅証明』才能驗車,發票証明可沒寫入道路處罰條例的呀!

所以說問題是出在執法尺度,真的是缺錢政府的社會下的問題。
警察在「裁決」交通違規上具有莫大的權力,說你違規時可以搬出好幾條法規來定你的罪,如什麼『妨礙....』『意圖...』『....之嫌』等的。

以前有朋友騎機車時,某天突然接到罰單。罰單是某天在某地闖紅燈,但我朋友回想當天沒有騎車,故去申訴。在庭上朋友說可能是警察看錯車號了(無照片僅憑警察印象),但我朋友沒辦法提出自己沒有使用車的証明所以敗訴。

所以說警察要定你罪時自己必需要有「收集無罪証明」之能力,不然就只有自認倒楣。
在現今的社會總是懂法律的欺負不懂法律的,大家要小心謹慎才是。
mas3751 wrote:
其實問題是出在法律多...(恕刪)
先進國家是無罪推定,台灣卻是有罪推定,唉,怎麼會這麼落後。
司法院的網站或是有一些專門教人寫訴狀(有許多範例)的部落格
一定要提異議
但你要向戶籍地的監理單位
要裁決書後
趕緊提交通事件聲明狀
寄到戶籍地的監理單位

交通法庭的承審法官
會就案情視狀況傳你及交通員警出庭說明(可傳、可不傳)

這個過程訴狀是不收任何費用
不管訴訟結果如何
自己權益要自己去爭取
尤其要說明「信賴保護原則」

警察機車就讓他機車
他出庭也好不到哪去

如果你訴訟勝利
記得要請交通法庭將判決書趕緊送達監理單位
這樣你才可以去退錢

另外判決書影本要寄一份給警政署
請他們處理員警開單浮濫跟無釐頭的問題
該員警會被檢討
基本上台灣的監理單位也沒有一套檢驗攜車架的方法
例如:應該站在哪裡(距離、角度、高度)才算遮到車牌,
難道路旁的測速相機跟檢驗人員一樣高?
而且會站在你的車尾不到兩公尺的距離?

個人掀背車也安裝攜車架,實際體會過那種無言的檢驗過程

我們繳的稅金養一群混水摸魚的公務人員,只知道拼業績

只好無尊嚴的陪著警察大人裝笑臉??到底誰是國家的主人?
各位01大大,小弟報告最新進度.
違規申訴乙案監理所來函,本案經原舉發單位函覆,
舉發並無不當,以最低罰額3000元繳納結案.
也就是說,警察局球員兼裁判的結果,算我倒楣.


小弟決定提出聲明異議,請教各位大哥狀紙該如何陳述,
還是有相關範例可查詢,謝謝!
snaildiving wrote:
各位01大大,小弟報...(恕刪)

說了這麼多,最後結論就是你遇到一個缺業績的警員,當你遇到這種警員,就算你準備齊全證件或是腳踏車多合法,就是想盡辦法開你一張罰單衝業績的,畢竟現在政府(錢)缺很大,不相信,你現在一樣用同樣的車架,遇到不同的警員,百分之百不會被開單的,就算是你不是用(快客)在高速公路跑,只要單車不要放這太誇張,一般國道警員是不會抓的,聽說警察的臨檢,他們是有專題性臨檢的,(例如這週要專門抓什違規,就會針對那樣,拼命抓,嚴格抓,反正就是想盡辦法要開你一張紅單就是了,就算300元他們也爽,假如你不服去申訴頂多就是撤銷而已,又如何(記警察申誡嗎?內部一下子就會又用奇怪的辦法,在記嘉獎補回來)~~所以就是倒楣啦,本人常常裝沒有檢驗攜車架帶著2台登山車,在高速公路也沒有被攔過(一堆人也都是這樣)~有開單嗎??
maxboy1027 wrote:
....(恕刪)
這個過程訴狀是不收任何費用
不管訴訟結果如何
自己權益要自己去爭取
尤其要說明「信賴保護原則」

警察機車就讓他機車
他出庭也好不到哪去
....(恕刪)


問題是我出庭要請假扣錢, 他出庭是公假不用上班又有錢領阿
萬一一次沒搞定, 出個兩次庭你就會後悔當初為何不把3000繳一繳就好
申訴就是監理單位向舉發單位提出說明..理所當然..警察不會說自己開錯...球員兼裁判...
我還被照相機照到..罰單寄到家裡.....違規事由車牌污損..不能辨識車號
不能辨識.卻可以寄到我家..那不就是可以辨識??申訴..警察說..舉發無誤...真是矛盾
snaildiving wrote:
小弟之前購買快克備胎...(恕刪)


你當初沒有單車在架上就應據理力爭了(你可背架是國家給你的權力,會不會犯法又是另一回事),這樣開你單~就好像你背根球棒走在路上,他說你會打人一樣的道理,問題是你有嗎?-沒有!(國家給你拿球棒走在路上的權力,可沒讓你拿球棒打人的權力),你沒檔住的事實硬是栽贓給你,說真的對某些的人的做法我也很反彈。。
BB槍原是為了玩生存遊戲
若大大買來搶劫
能不能告賣槍廠商與移送你的警察
現在罰的是你的車架擋住車牌
又不是罰你車架不合法
所以啦看開點去法院只會穩輸的搞不好還被法官臭一頓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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