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端我至少看過十幾次條子,北縣端我是一次都沒看過!(自碧潭段開通以來,我幾乎每天深夜必到)機車倒是每天晚上都有那麼幾台啦。你們也該滿足了,不是飆車族一次十幾二十台機車,而只是一兩台車。人家也不是騎得飛快,大家就睜隻眼閉隻眼吧。(反正說了周老虎也不會聽的…他老頭不是郝伯伯)
其實換個角度想,台北縣的河濱之所以沒有波麗士在管是因為他們都去維護治安了~因為北縣的治安比較差,看最近發生的一連串刑事案件就知道了!至於北市的部分,因為北市犯罪率很低,所以波麗士才會有時間來抓自行車道違規!
在饒河夜市後面的彩虹橋有一個水門,當見機車騎下去,看到大多都是一些小毛頭情侶騎進去,曾有車友告誡對方機車勿入,對方只回一句"某哩洗妹送喔".....警察會在河濱裡開單,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見到的大多是開車進來睡覺(晚上),不然就是好幾個騎機車進來打屁聊天,車友告知前方有人違規,波利士大人郤回了"我們會看,你騎你的車".....
原來去自行車道開騎機車,開汽車的單叫衝業績.去一般道路開單叫欺負老百姓,難道騎機車,開車進入自行車道的不是老百姓哦.真是奇怪的論述.跟一般道路的闖紅燈,酒駕的比起來,騎車開車進入自行車應該算是輕微的違規吧.
闖紅燈,酒駕跟駕車駛入自行車道同樣都有可能肇事.但就危害程度而言當然酒駕或闖紅燈會比較重大.如果發生事故就又是另一層面了.而違規事項跟肇事也要看有無因果.機車進入自行車道肇事也不見得一定是機車的錯.有時頂多是單純違規行為而己.例如單車騎士酒駕蛇行追撞闖入自行車道的機車.(沒有鼓勵駕車進入自行車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