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自刪

呵呵~我只是個人很討厭喝酒的,
不能喝就不要喝,
大家都知道,
至於工作方面,
隔行如隔山,
不懂又愛當正義魔人的,
01上很多了,不再多提,
因為那很難解釋,
說再多,
都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反正,重點是,
不要喝一喝,
跑出來危害人間啦~
沒責任感。
http://www.facebook.com/gogo71717
罵個粗口舒發一下情緒,但還是非常認真的救人

這有什麼問題勒?

我看不出來

酒後駕車騎車造成的事故,不叫做意外

叫該死

應該要比照颱風天拯救白目登山者與戲水者的規定

收取相關救援花費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
*花花* wrote:
先搞清楚吧你別搞不清...(恕刪)

個人從事醫療工作,並不贊成以污染為藉口就可以把墜樓貨跳樓的case 往外推!!畢竟一個可能已經開放性骨折的外傷病人躺在地上或冷氣上感染的風險並不會比再你的救護車上來的高,更何況可能還有生命的危險,此時比起感染風險而言又算什麼?命都沒了,還要怕感染,更何況只是嘔吐物!!?

實際上緊急醫療的情況下甚至為了救命在急診處完全沒有消毒就開心的不知到您碰過沒有!!?

感覺上聽起來跟台北發生的邱小妹人球事件並沒友太大的不同!!

空有救人的知識,而沒有救人的心!感覺上您只是在做一個可以養家糊口的工作罷了!!
這個還算好吧,起碼救的是人

之前不是有個他x的愛狗人士,打119要救護車在半夜載路上被撞的流浪狗找動物醫院嗎

這才叫天殺的浪費社會資源
補充一下,個人覺得喝酒騎車導致後來發生的事件當是者的行為值得非議!

但緊急醫療的本質並不再探討行為者本身是否有道德上的瑕疵!

否則將來一但發生車禍就要先論誰對誰錯,對的才有送醫的權利嗎?

之前曾經再淡水的馬偕分院做過實習醫師,最恨的就是半夜被叫醒替在大度路上飆車的飆仔摔的鼻青臉腫的做處理,心中幹的要死,自己不愛惜生命,還要別人收拾善後,飆車時威風八面,傷口逢個幾針呼天搶地,還真是個孬種!!可是你能找藉口推掉他嗎?還是要替他處理啊!!
我看以後立法規定好了~
因酒駕而需救護車的人,需付費!
像我弟之前在消防隊服替代役時,也碰過類似的例子!
聽好了!酒鬼們!救護車不是給你們用的!
付的起酒錢,付不起計程車錢啊!
這個喝酒騎車問題可以向警方報案

用罰款處罰,或公共危險罪

119救護車收費會被罵死。

simonst wrote:
人從事醫療工作,並不贊成以污染為藉口就可以把墜樓貨跳樓的case 往外推!!畢竟一個可能已經開放性骨折的外傷病人躺在地上或冷氣上感染的風險並不會比再你的救護車上來的高,更何況可能還有生命的危險,此時比起感染風險而言又算什麼?命都沒了,還要怕感染,更何況只是嘔吐物!


simonst wrote:
實際上緊急醫療的情況下甚至為了救命在急診處完全沒有消毒就開心的不知到您碰過沒有!!?


simonst wrote:
之前曾經再淡水的馬偕分院做過實習醫師啊


所以我們住北投關渡的居民如果需要緊急醫療,第一選擇都是榮總,絕對不是淡水馬階

很多傳染病這樣就已經可以傳染了

傳染病防治的觀念都沒有

嚇死人了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
gogo71717 wrote:
救護機車是一個蠻不好用的東西吧,
說真的,在台灣,開救護車、消防車,
都會被撞了,
警笛響也沒用,
萬一騎救護機車被撞,
那不是徒增救護案件嗎,

隔行如隔山,
不懂又愛當正義魔人的,
01上很多了,不再多提,
因為那很難解釋,
說再多,
都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你的言論讓我想起"八掌溪事件",簡直是翻版..

我應該就是你說的"隔行如隔山,不懂又愛當正義魔人的"
我也很討厭酒醉的,我也知道你職責所在,
但重點不是這個,是救難精神及善用救難設備...
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什麼狀況,民眾有危險都就該盡力去施救,不是嗎?
這個不救,那個不用...大家繳稅訓練消防隊員買救難設備,到底要做啥??
他的行為,自有法律來評斷,給予制裁,
你身為消防隊員,應該比我更清楚!
老朽對開板大的工作,只能抱著崇敬的態度看待!

老朽的親戚,十多年前被找去開救護車,他已經是退休人士
想說這也是救人的工作,就去上班了.
不到一年,還是回去廟裡當廟公!
一年間,被告了3次,拳打腳踢,咒罵惡言,天天有
很多人認為,電話打完,救護車應該就在旁邊了!
從來不考慮調度的時間,路程遠近與路況....
最誇張的是還被武士刀追著跑,被人用槍抵著頭!

官司後來都沒事了,但也勞民傷財好幾年!!

他常常告誡我們,遇到路倒的人,千萬不要去急救,只能打119
以免因為...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惹上官司
因為119被告太多次了,有標準的作業程序,才不會觸法!

我不知道這幾年法令有無修正?
當年他就是因為眼看這傷患不行了,趕緊做CPR,還是到院前死亡,結果被家屬告到翻,因為他不是醫生!

台灣人的冷漠,我算是見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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