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尼頓 wrote:在出隧道的地方就直接往內湖方向左轉(那應該算快車道了吧)我們所搭乘的公車差點撞上他們這群人裡還有人回頭"問候"公車司機.... 腳踏車應該和機車一樣兩短左轉有些單車騎士真的是不懂遵守交通規則唉
就我自己的感覺,看起來原發好像只是希望能夠得到:【團體敦促個人;個人尊重團體】這類的行為導正效應而已畢竟交通法規本是所有公有道路用路人所應遵守的使用規則其目的在於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基於安全,立意良善所以我個人認可樓主的發文
看圖專用 wrote:在批評別人前最好先把...(恕刪) 大大我覺得不管有沒有畫二段式轉彎標誌...但騎機車和自行車在路口應該盡量用二段式...如果是小路口也是要注意才能直接轉!!!機車自行車我都有騎... 二段式轉彎其實是比直接轉彎較安全的方式
唉呦~~通常這種文就當作沒看見就好了啊!大家覺得板主發文於事無補像放屁,但我們回文的不也是於事無補像放屁嗎?(綜合討論區上已經一卡車這種文了)啥米~你問我為什麼我上來放屁~我是要告訴大家~以後這種文一個巴掌拍不響,沉下去就沒事啦!其實應該打到上面就好了,但今天休假就多打點~打發時間。樓主啊~會闖得人就是會闖~任你怎麼講都沒用,只你覺得這樣丟到你的臉也未免太小提大做了吧...,是問全世界做姦犯科的人那麼多,同樣身為人類的你豈不就足不出戶並在家羞憤而死了。老話重談~我一直覺得騎車不是適合「大團體」的活動,這邊只不過是各位找尋志同道合車友的管道之一,夜騎人那麼多也是由許多小團體集合而成的,道不同不相為謀~你可以選擇高道德標準的小團體亦可以選擇獨善其身。本串大多數人的言論看似偏坦違規者,但就我看來他們是不喜歡你強烈的措詞,我個人是不喜歡你這句「別人的臉都連帶的被你們這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丟光光了」這句話,別牽扯到別人嘛~有多少人請你喉舌呢?至於MC168大~當然可以講啊~01是大家的~~只是大家都可以講嘛!YOTSUBAJESTER~建議你下次有機會發文時還是多思考一下,因為你參與過的文幾乎都有筆戰而且幾乎都遭眾人圍勦。(由其是「環法 = 污染」那篇)想騎得快OK但要謙虛點,比你快得大有人在~保持謙虛的態度多跟車友騎車你會學到更多也騎得更快。最後~朋友們~假日又到了~~大家回歸本質「騎車去吧!」PS:高鐵夜騎我去過一次~但我覺得不適合「高速繞圈」所以我沒有再去,我想學富士車隊找到個適合高速繞圈的地方,但我沒付諸行動去找,若哪天我找到了~我在找你們來「高速繞圈」!
bikeman0716 wrote:唉呦~~通常這種文就...(恕刪)「筆戰小子」~SORRY~我忍不住幫你起了個外號 ........ 發文有沒有思考過,我心裏清楚得很,不勞您費心了!至於你幫我取這外號,很抱歉,你真是很沒禮貌!先 sorry 了就能亂幫人取外號嗎?騎車是一回事,守規矩是一回事!觀念不同,理念不同,我閉嘴就是了,你亂給人取什麼外號呢??最後,我很老了,不是毛頭小夥子! "小子" 這兩個字,你吞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