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lin4053 wrote:
我也很不認同台灣"某些"單車騎士的文化,馬路是用來通勤的!為了你們自身;為了你的家人;為了其他騎士,你們都不應該在大馬路上看風景聊天甚至併排,非常危險,害人害己。
很多單車騎士都非常有身分地位,也許就是這樣他們才不在意許多趕著去上班接小孩的機車騎士路權。
如果真的那麼想看風景為什麼不去單車專用道?在那如果有機車騎士霸著,那騎單車的再罵也不遲...
還有看過爸媽帶著小孩騎腳踏車一家三口就這樣並行在車水馬龍的路上,那被撞死了誰負責??
大大此言,中肯正確者有之,偏狹錯誤者亦有之。
首先我認同有部分單車車友的確很不守法
前幾天我自己走在路上,都才差點被闖紅燈的兩位車友撞到,
我當然也很生氣;
但我並不會像開板這位仁兄這樣出來罵街;
就國內的實際情形來說,除了高中以下的學生,和部分高齡長者之外,
很少是真正以單車作為日常生活唯一的交通工具的,
不守法、無公德心,跟他所乘用的交通工具是哪一種,一點關係都沒有,
純粹就是他個人個性、品德的問題,
這樣的人騎單車會妨礙他人,他騎機車、開汽車都照樣會這麼幹,
因為這樣的人觀念是偏差的,用什麼交通工具的方式都會偏差,
所以,只因為被某個不知名的單車騎士妨礙到,就跑到網路單車板上來把所有單車車友罵進去,
除了思考邏輯錯誤,看事情看不見核心問題之外,還有就是犯箭。
「馬路是用來通勤的!」您這句話說得很慷慨激昂,還用了驚歎號,
可是,請問這句話的事理或法律依據何在?
其次,「通勤」的定義是什麼?
依照目前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理解,講說「通勤」指的是「上下班」應該可以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吧?
那麼,請問大大您哪天退休了,不再「通勤」了,於是乎從此不准使用道路嗎?
就不要說退休後那麼遠的事,您現在假日不上班時也不准出門使用道路嗎?
或者您要去購物、修車,都不是「通勤」,是不是都該禁止使用道路?
如果單車客不能因為休閒的目的而使用道路,您是不是也不准去散步?
您又提到,想看風景為什麼不去單車專用道
這一點的邏輯也很詭異
我還是要請教:「單車道=風景好」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最後您提到,曾看過爸媽帶著小孩騎腳踏車一家三口就這樣並行在車水馬龍的路上,那被撞死了誰負責?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
「誰有過失誰負責」
當然,這位撞到人的倒楣的仁兄也可以主張這一家三口的行為擴大了危險,
依民法第217條的規定主張過失相抵,
甚至,如果這一家三口的過失比例是100%,那更是一毛錢都不用賠
所以,其實結論就是
「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簡單說就是「各人造業各人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