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266樓主所言,的確很難告成,但總要做些什麼。後面那5張圖,那lexus與civic二部車原來不是停在那裡,它們因綠燈而往前開,到了路口被車隊帶隊者硬是攔下來的,這不是公共危險,那是什麼呢?就如同某位樓主說的,這與飆車者強行通過有何二樣。當時我的相機也對準這一幕的,沒想到鏡頭蓋忘了拿下來,慢了幾秒鐘,所以只拍到他們路過的後半段。我相信他們也不是惡人,絕大部分車友在絕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做正確的事。但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是嗎?他們可以訓練為理由,不管紅綠燈。為何我們就要承受因為他們不遵守交通規則而使得大眾形成對單車騎士的壞印象,最後在路上對我們態度不佳呢?舉發他們只是為大部分不闖紅燈著(或所有車友)主張權利而已。順便回應某樓友,我這樣應不叫"射後不理"吧。
又來了~大頭症...感覺車隊出遊好像他們最大A...兩周前回雲林在北港華勝路上也是遇到一隊公路車出遊...阿是怎樣..."紅燈行綠燈停"...你們的車是很會跑喔!?零到一百...三秒八...被你們嚇死了~怎麼過了這麼久還是有人這樣騎車,難道台灣的單車文化就這點水準...會不會搞到最後~騎單車也要駕照~證明是受過水準以上的教育訓練才騎單車的
Doenitz wrote:講得真是太好了...競速運動是需要大家支持的,要培養選手參加WRC,BTCC,巴黎達卡,汽機車開台一線也不應該等紅綠燈,台一線可是能輕鬆破百的路啊,如果等紅綠燈,就沒法維持高轉速,沒法練引擎高轉速的換檔,也沒法練習Le Man24小時耐久賽需要的專注力,......(恕刪) 這.......真的噴口水了對照組對的太好笑了
步平 wrote:...為何我們就要承受因為他們不遵守交通規則而使得大眾形成對單車騎士的壞印象,最後在路上對我們態度不佳呢?舉發他們只是為大部分不闖紅燈著(或所有車友)主張權利而已。....恕刪) 個人支持您的作法,既然小小01輿論無法讓一些無視公共安全的車隊改變作風,( 或許還認為是無妄之災 ???)那麼具證檢舉, 訴諸公權力不失為是另一個選擇.如果可以形成判例的話,相信不管是對騎車的個人或車隊,在闖紅燈時會多一點忌憚吧,這樣不但能減少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 ,久而久之更能讓多數用路人了解騎單車的人,不管是一個, 四個, 還是一群,都是守規矩的, 真正的騎士 ,不全是一些仗著人多闖紅燈的XX.
kimi98 wrote:279樓了,網站還是...(恕刪) 果然又被料中了~不是出來道歉就是裝什麼也不知道...然後呢?事情不就又這樣子啥也沒有改善~之後他們就不會闖紅燈了嗎?或者其他人就會有所警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