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太多下來牽車都被撞了還說騎時速十公里小朋友飆車父母在加油 自己的小朋友撞到人還要瞪被撞的有寬敞的地方可以練車 沒必要在窄窄的車道練車河濱車道應該是給輕鬆騎運度的人騎不是裝輔助輪練車的小朋友騎 河濱也有很多空地 大佳彩虹八里都很多這樣的地方 不用都騎在車道上這是我的觀點
河濱和山路我都騎,山路可以盡情享受騎車的快感,河濱可以悠閒的樂活慢騎,各有各的樂趣。騎河濱經過小朋友旁邊,我會把速度減慢到可以隨時停車的狀態,也會先脫卡預防萬一,當然是有點麻煩,不過我都不趕時間,所以無損我騎車的樂趣,還可以訓練上卡、脫卡咧!對了,我也不建議帶小朋友去河邊練騎車,真的會危險,我自己的心肝寶貝是肯定捨不得讓他去涉險。和馬路上開車和騎機車相比,我覺得河濱騎單車的危險很低啦!
隨便挑了二張照片就拿來說嘴這是放煙霧彈嗎?怎不放個道路施工,然後遊覽車..機車..汽車,被迫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的照片再下個『官逼民反』的標題好了在這種大型活動又有交管之下遊覽車、機車、汽車逆向行駛應該是交管不夠好,結果造成選手在危險中前進的現象問題
garcia25 wrote:不曉得開板大對照片裡...(恕刪) 跟上面這篇回文加起來,狀況就更複雜了發生意外除了單車手外,活動單位是否也要負連帶責任呢?雖然我可猜到,活動單位的說詞:發生意外是單車手個人行為但是由於"活動加持"單車手就會像樓主PO的更加肆無忌憚的霸佔車道滿羅生門的...不知道是否真要等發生事故才會有案例可以知道誰的責任多...
garcia25 wrote:不曉得開板大對照片裡...(恕刪) 糟糕... 不小心重複發言了好像刪不調那就講講話好了有一次在路上騎者單車然後碰到紅燈我就停了下來那是個路口不大,車流量的也不大的小十字路口所以我就被後方的車友幹譙了 "幹麻停下來?" 然後丟下惡狠狠的眼神繞過我疾馳而去我 : 紅...紅燈.....
ar3a wrote:跟上面這篇回文加...(恕刪) 因辦活動而進行交通管制的情況應該就不需要去考慮什麼併排,跨越雙黃線等等的問題吧管制範圍內的道路就是提供選手盡情發揮的空間啊就拿幾個月前剛結束的環法自行車賽來看好了大集團有多少人併排,多少人沒有保持車距??!!比賽有比賽的競賽規則,跟平時的一般道路騎乘是不一樣的....原本以為圖上的車輛是大會的工作車之類的不過似乎不是那就要看當時交通管制的狀況是如何了(有些會全線封閉,有些是開放部分)選手當然自己也是要注意行車安全發生的意外若與違規闖入交通管制區的汽機車駕駛有關那違規者跟主辦大會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