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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立法強制自行車需戴安全帽


p61534 wrote:
很多車友把『安全』跟『強制』搞在一起了,最常看到的支持文就是安全帽救了誰一命,安全不等於就可以強迫


對阿

買個早餐也要戴安全帽就真的很...
看了以下新聞就會了解為什麼大家會反對強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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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惡性交通違規 北市警新購監錄設備
更新日期:2009/12/28 11:1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8日電)為使惡性、動態交通違規能收嚇阻效果,台北市警察局新購的50套警車監錄設備將於明年2月啟用。交通警察大隊今天表示,將鎖定大貨車違規行駛高架道路等9項違規逕行舉發。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在市府交通會報中報告警車監錄設備成效,交通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表示,97年購置15套警車監錄設備,配發各分局交通分隊及交大直屬第3分隊各1套。


今年採購的50套,已在11月初完成簽約,預計明年2月25日前裝置使用,配發各分局警備隊及派出所49套、交大直屬第3分隊1套。新的警車監視設備,不僅攝影機規格升級,且只需單人即可操作。


依交通大隊規劃,99年將再購置66套,全面配發各派出所、保安大隊各外勤中隊及婦幼警察隊使用。使各外勤單位都有1套以上的警車監錄設備,以收科技執法之效。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警車監錄設備用於取締嚴重惡性交通違規。包括汽機車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大貨車違規行駛高架道路、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左右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機車騎士或附載人未戴安全帽、闖紅燈、搶越行人穿越道等9項。


交通大隊表示,警車監錄設備針對交通事故現場惡性動態違規逕行舉發,可以增進執法認定證據力,避免民眾質疑,降低員警舉發爭議,確保執法品質;且對於搶案、肇事逃逸等街頭犯罪及妨礙公務蒐辦,提供錄影蒐證功能,保障員警執勤安全。9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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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看來,不戴安全帽就是屬於「惡性」違規。在百姓看來,這種設備是增加搶錢的成效。
在台灣很多執法的行政權都被濫用,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正是如此!

反對強制啦!



mas3751 wrote:
看了以下新聞就會了解...(恕刪)


只要不違法你管警方監控嗎?

刑事犯罪偵查及交通肇事事實釐清都有賴監視設備,

不然很多犯罪之人都很難抓到。
taichung kan wrote:
只要不違法你管警方監...(恕刪)


沒這種道理的啦!

只要我不防罪,管他政府如何做?真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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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事都要有合理性,將不戴安全帽列為惡性違規讓人覺得沒公理。

假借安全、為你好之類的說詞來掩飾背後的目的正是這個社會天天在產生的脫序現象。

鄉愿的政府!
mas3751 wrote:
做什麼事都要有合理性,將不戴安全帽列為惡性違規讓人覺得沒公理。


立法要求戴安全帽.並不算是什麼不合理.只是執法的過程希望不是嚴苛

*未戴安全帽*應當不會構成所謂的惡性違規.不帶的行為並不影響他人

但是帶上安全帽.是為維護個人的安全.如果你不願意愛惜自己的生命.我們都願意祝福你

也希望不喜歡戴安全帽的車友.祝福大家

感謝
當你想做,就不要猶豫與藉口,因為明天不一定有機會~ ~拿破崙的情人
真要立法
與其強制自行車需戴安全帽
還不如抓闖紅燈、逆向行駛的單車騎士
這才是真正有立即性的危害他人及自身的危險行為
好啦~我承認我沒有統計數據,只是假設。請問在論壇上"假設"一下,要炮什麼?
戴安全帽是真的很重要,但強制與否實在是有代商榷,個人是反對立法強制的一方。
請問贊成立法的各位,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新流感疫苗,如果也來個立法強制施打呢?
不知道您是贊成還是反對。一旦民主社會搞得像共產國家一般,只能說是這個政府無能。
重大傷害犯罪的不是輕判就是容易保釋,載安全帽的變成惡性違規........................
這社會真的轉向挑軟柿子吃的時代了.........
立法若三讀通過的話.最好笑的是以後慢車都要強制戴安全帽.
這包括 牛車 三輪車 手推車都要戴
請問一下 這樣以後輪椅要戴安全帽嗎


假使要戴安全帽 頭受傷的不能戴會不會被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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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是拿來欺負人民用
法令 是拿來給高官及親屬逃避責任用
法令 是公務人員拿來官商勾結用
法令 是立委大人拿來貪污用
法令 是拿來給官員發財用


人民得到了什麼


光寫個法案要花我們幾百萬的稅金 連做都還沒做就只是書面

光想到就覺得好笑 還要廢除死刑讓我們拿稅金來養那些受刑人然後關個15年出來繼續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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