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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的..野貓單車隊..


亞利安星人 wrote:
讓他去塗去改吧~我最...(恕刪)



謝謝您的幫忙,已轉給劉教授

咖啡微甜 wrote:
謝謝您的幫忙,已轉給...(恕刪)


我還是對那張切結書有興趣~
不知道紅牛在裡面是怎麼撇清責任的
到底是騎不騎車阿

挑這種無聊的活動狂打狂洗

老實說這種軟柿子議題大家都知道怎麼打

無須那麼認真到處蒐集這種中二言論

然後再來好像很好心地註明不是所有單速車玩家都這樣

無論玩登山車 BMX 公路車 機車 汽車 火車 嬰兒車

永遠不缺這種中二生的發言啦 拿來放大有何意義


反正到最後也是各說各話

要是這種方式能說服的了他們

你們就也能說服了你了認同他們了啦

這種浪費資源的無謂筆戰

兩方的特定人 到底要興致勃勃到甚麼時候

請真實姓名 wrote:
到底是騎不騎車阿挑這...(恕刪)

我呢 也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反正打從心底已經唾棄這種玩家[並非這車種] 剩下的就是期待這群蠢蛋遲早遇到鐵板......如果在現場看到 一定會說個.........說真的 車種眾多 怎麼騎沒意見.....但是人怎麼騎車這就要注意了,人有大腦 有邏輯 有法律責任 有人道責任 有家庭責任,什麼該做 什麼不該做本來就要想清楚,因為也許做了....不是撞的人7天回家不然就是被撞的人7天回家 怎麼撞都會傷害到人.......玩這種車族群有的很年輕,不會想那也就算了 看著有的都25 30歲的大人了也跟著瘋,真的覺得沒什麼大腦......最終我還是想問問[雖然沒一次正面回答我這問題],請問當意外撞到孕婦 撞死用路人的時候 你們這些單速車騎士怎麼負責? 肯不肯負責? 麻煩認真回答我一下吧!~
那我正面回答一下

撞了人 無論什麼車

法律責任 賠償責任 一樣都沒得逃得掉(一堆民代高官的兒子就算了 但高官兒子幾乎不飆腳踏車)

全都得負起責任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就算你自己想逃 法律也不會讓你逃掉 不是說我在比野貓賽 法官就放過你

沒這種事!


況且之前新聞就有單車違規被撞死 駕駛者不用賠償的案例

現在路口都是監視器 到處都是行車紀錄器 沒有什麼模不模糊地帶

還怕他耍賴嗎
做錯了道個欠,以後別再搞這種事情就好
不斷的刪文改文又不斷的說謊
紅牛的名聲真的會被自己打爛掉
請真實姓名 wrote:
況且之前新聞就有單車違規被撞死 駕駛者不用賠償的案例(恕刪)



免賠
贏了民事

但是你確定刑事會沒罪嗎??
百分之百不可能
因為人被你撞死是事實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吃死你

之前有一個重機騎士撞到亂穿越馬路的老太婆
重機騎士重傷
養傷半年
老太婆死掉

最後法院判老太婆家屬要賠重機騎士73.8萬~重機騎士免賠
但是
重機騎士刑事部分被判刑5個月
但是應該是緩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28/34258883
貼連結不會被刪文吧
我個人也覺得該道個歉

有違規的野貓該低調就低調 該道歉就道歉


譴責這些人是民眾的"責任"

低調接受公評是這些違規野貓的"義務"

這些事後的處理也都包含在次文化內

只學高調 不學低調 在那邊戰來戰去 浪費資源對兩方觀感都很差
這法律制度和判決的問題 應該不是找一個騎單車的人給你答案

而是去跟立法委員反應


總不能有人連續殺人卻被判無期徒刑 結果你去罵他說"為什麼你不是死刑 給個正面回答阿"

你應該去罵法官和要求立委修法吧


雖然回答假設性問題很沒意義

但我的正面回答就是一定要負起該負的所有責任

不是你要不要的問題 是你一定會負起國家所訂定的法律責任

你要這樣闖 出事了 你就要坐在法庭內就任由法律的處置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只有一種而已

除非你老爸是政府高官地方民代
d1994830715 K大 wrote:
對免賠贏了民事但是你...(恕刪)
總歸錯還是要丟回紅牛這邊

他們辦活動只有考慮參賽者,沒考慮路人,在比賽前大力宣傳讓大眾了解野貓的文化
宣導競賽的場地在哪?
這段時間內可能有些車速較快的騎士,會從你旁邊經過,或許還會有路人替他們歡呼
這段期間出事了,紅牛公司絕對不可能毫無責任,畢竟是你們舉辦的活動
參賽者違規,造成的損傷紅牛也要有理賠的機制
比如說也能加入保證金制度,每個選手都有號碼牌,參賽者違規直接沒收保證金等等。

突然間不明就裡,就讓一群不知情的民眾捲入這場比賽,把路人帶入危險,就是該死!

想辦活動又不好好規劃~半調子的結果
就看到社會撻伐 單車族被污名化
大家有很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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