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小弟所指的"積非成是"並非針對此案他們如何如何, 我是一無所知只是看過太多台灣媒體的例子, ex.楊姓演藝人員...這種事搬上檯面的話, 消費者跟店家, 誰損失得多, 可以自行觀察的確, 在台灣有很多店是靠交情...熟的話, 買東西是交情價或是沙密速, 我也遇過, 當然就比較爽不熟的, 照原價或是減一點點, 姿態擺得很高, 我同學買車就是這麼被坑,有幾個是真的有良心在做?? 不懂就坑你, 唬弄你
我以前也去過那間店,老闆娘建議我騎20.5的登山車...就是2007年 TAHOE PRO (XT等級那一台V煞的)我後來去其他間,其他店家跟我說我騎19吋的就夠了...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在清庫存....所以建議我20.5...我身高182體重70...
Y砲偶呼籲一下!如果老闆趕緊出面為警告電話事件及存證信函事件公開向當事人致歉,並承諾以最大的誠意解決曾經在此版出現的顧客抱怨內容、且確實已妥善處理,大家就放他一馬吧!不然喔!大大們要怎樣搞,Y砲偶都沒意見!對啦!免開立統一發票商店還素要繳稅滴一般都是稅捐單位核定每個月的平均營業額(通常在20萬以下),然後訂出固定的應繳稅額,有點像繳規費的意思!假設核定的營業額是10萬,結果被查出實際營業額是200萬,那就得補稅囉!如果多出來的營業額部份,沒有照實登錄在報稅帳簿中、也沒開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那就素逃漏稅嘍!大概會被罰逃漏稅金額的3-5倍吧?萬一稅捐單位只掌握到93年1月和97年1月、這兩個月份的逃漏稅實證,那就完蛋了!一定會徹底的從93年2月開始、一直查到96年12月所有的交易狀況,而且連供應廠商都會遭殃、誅連九族哀鴻遍野!所以呀,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老闆舉白旗投降,大家就網開一面吧!不然喔!會粉慘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