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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單車闖紅燈


Sirius0306 wrote:
看了您的評論,
又看了下影片,
我想,
您是對的,
她「應該」不是闖紅燈,她是非二段式左轉,
說應該,是因為想請教大家,
我們目前的法規中有規定腳踏車的法規嗎?
還是比照機車、汽車?
又,有的話,是和機車一樣?
不過,我不騎機車,所以不知道,
是十字路口轉彎,
目前是強制一律二段式左轉?
還是目前只是單純鼓勵,
或是說路口有待轉區的就一定要二段式,
沒有的就不用?
請大家教我…
如果法規沒有規定腳踏車要二段式左轉,
且路權比照汽車的話,
其實腳踏車已過路口半個車身(甚至整個車身,只是它相對汽車就是比較小),
這時,
撞他的機車,
似乎變成變成責任較大…


我比較想知道.你拿什麼駕照.~.~

這個情況不管是汽機車都叫.違規闖紅燈。

還有在汽車轉彎,左轉是左到內車道,右轉是外車道。

在來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在這麼說都不會變機車責任比較大。

不過他己 "違規闖紅燈"
looks wrote:
27秒818 煞車燈亮


我認為機車這個煞車,是因為開到交叉路口才煞一下車減速,是怕有車從橫向馬路出來,但隨即看沒有車出來就加油直衝,根本沒看到那部單車。

還有大家在這裏討論交通法規幹嘛?人被撞到死了,什麼法律都是枉然啊!不要以為守法就不會死!所以留命一條,凡事多注意,比"我是不是合法、守法"更重要吧!
馬路如虎口

不管是駕駛、騎士、行人

每一種人的路上行為、思想都要為另兩種人留下「無知的空間」,否則就可能會一起

路上愛飆車、製造噪音的小X孩,真的很令人無法祝福

清爽小雨g wrote:
我認為機車這個煞車...(恕刪)


守法確實是無法完全避掉意外,但可以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

車禍不是撞完事情就結束了,後續還有民刑事訴訟的可能,了解法規才能正確主張權利,也不會讓不幸往生者蒙受不白之冤


wesho wrote:
聽說是舞蹈教師為了趕緊上課???

有這麼趕嗎 趕送死...(恕刪)


舞蹈老師?被這麼一撞不死也會留後遺症,機車車速也過快...
不要說綠燈左轉沒違規,總要看直行車沒車再轉吧。
看多了,從最右側左轉,整個跨過逆向車道,危險性跟闖紅燈沒兩樣。

雖說交通規則是最起碼的,也不是說沒違規就理所當然,碰到不長眼的,倒楣的是誰?

crazybirdyman wrote:
...(恕刪)
所以 自行車最大 凡是撞到自行車的 都該死嗎?

我倒是覺得 不如 你可以自己去嘗試撞一下看看 實際應用的法規是如何?
也可以提供給車友 一個明確的範例來遵循呢?


不好意思,
這應是理性討論,
您的回覆已偏離理性,

我之前也提到,
我不騎機車,
所以我不知道機車如何規定,
我也騎自行,
所以關心自行車的權利和法源,
所以請教大家…

好比,
您知道行人於斑馬線上被撞,和非於班馬線上被撞賠償上是有差的嗎?
如果今天一個騎著腳踏車的人於斑馬線上被撞,
和一個牽著腳踏車的人在斑馬線上被撞,
那他們在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在主張上是否能應此減少?
或者,
如果牽自行車,不如您所說的,視同行人,
那是不是就不能走在人行道上?萬一因此被人檢舉呢?
諸如此類,

另外,
如果法規不周嚴,
違害的是人民的權益,
不論是我,您,或其他人,甚至是您我的子孫,
雖然不希望會遇到,
但,誰能保証呢?

法律沒有禁止的事,
很不幸的,就沒有理由去說什麼,
如果,不管什麼原因,(我是說如果,所以不用就此就筆戰)
我們的法律,沒有要求自行車要兩段式左轉,
那今天,她沒有兩段式左轉就沒有違法問題,
但是騎車的人卻有沒有可能因「應注意未注意」或「路口未減速」而需負較大的責任?
(那以後我們開車的人就要更小心了,不是嗎?)
會「自行車最大」,很可惜,也是因為我們的法不完善,
(不過,下面一位就回答了︰「自行車歸類為慢車」…)

但為什麼如果法規不周嚴,就要求我去嘗試撞一下看看??????
老實說,莫名其妙!

在這件事,大家除了能學到道路安全,
更能學到相關的法律,
保障你我的不時之需,
不是很好嗎?
我覺得這才是理性的mobile01,謝謝。

Robin Hu wrote:
自行車歸類為慢車道...(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非常有理性及法源性…

chenjuilung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你拿什麼駕照.~.~
這個情況不管是汽機車都叫.違規闖紅燈。
還有在汽車轉彎,左轉是左到內車道,右轉是外車道。
在來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在這麼說都不會變機車責任比較大。
不過他己 "違規闖紅燈"


這個,
我想您沒有看完我發的文,

如果我們的法規,
視自行車如汽車,
那她是左轉,並不是違規闖紅燈…
如果是汽車,它車身已過一半(其實應該是全部),
即便是直行車,在路權上不見得全對(我印象中有看過類似的判決,有誤請大家理性指正)

這和我拿什麼駕照無關,

而且,我文內就寫,
我不騎機車,我也不確定自行車「是否比照機車或汽車」,
但我有時會騎自行車,
所以我想知道…
畢竟,我也不想違法,
當然更注重安全!

Sirius0306 wrote:
會「自行車最大」,很可惜,也是因為我們的法不完善,
(不過,下面一位就回答了︰「自行車歸類為慢車」…)


所以,你認為,自行車沒有獨自的法規法源,就可以 隨便亂騎了嗎?
因為,沒有法規規定,不能做的事? 不能騎的路?
難怪會有一堆 單車族 到處闖紅燈!!

不懂
哪裡不理性?
回文有? 就叫做 不理性?

做一個實驗,也叫不理性?
法規的制定,不就是因為,事件發生後,無法規可以遵循,才要增訂嗎?
沒有發生意外事故,怎會知道法規還有缺漏些東西呢?

真是奇怪的想法

你講了一堆問號? 自己卻沒有主見看法,哪來理性討論了?
真正的理性討論是,你先提出你認為正確的看法, 再來請求他人可能不同的看法

而不是,玩Q&A遊戲吧

Sirius0306 wrote:
如果我們的法規,
視自行車如汽車,
那她是左轉,並不是違規闖紅燈…


這也是胡說,
就算自行車以汽車論,外車道(慢車道)是不能直接左轉的,這根本是違規左轉肇事
想理性的請問一下,你的駕照哪來的啊?
我想

大家不知覺得如何

路上騎車或開車,看到有危險性的狀況或行為

就雞婆一點多按喇叭,提醒一下周遭的汽機車,也許能挽救或避免一些傷亡,這一起只要雙方各延遲個零點幾秒,傷害就會差很多。

我自己看到危險行為是會這樣按機車喇叭

比較常見的是一般中老年人騎腳踏車亂偏與父母騎機車載快要掉下來的小孩

crazybirdyman wrote:
所以,你認為,自行車沒有獨自的法規法源,就可以 隨便亂騎了嗎?
因為,沒有法規規定,不能做的事? 不能騎的路?
難怪會有一堆 單車族 到處闖紅燈!!
(恕刪)


請問,我何時這樣說過?
您的想法不要隨便加諸別人身上,
我說的是,
如果法律沒有禁止的事,
基本上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這是保障人權,和限制政府權力的無限擴張,
這是民主法治的基礎!
這和您上面莫名奇妙的推論蓋到我頭上來,不是很奇怪?
(更何況後面也有人回了法源答案)

crazybirdyman wrote:
做一個實驗,也叫不理性?


所以您叫我「去嘗試撞一下看看 實際應用的法規是如何?」

這樣叫理性???

crazybirdyman wrote:
法規的制定,不就是因為,事件發生後,無法規可以遵循,才要增訂嗎?
沒有發生意外事故,怎會知道法規還有缺漏些東西呢?
(恕刪)


法規的制定,的確不少是因為事件發生後才去制定,

但所有的法規都要等發生事故發生才去制定,
那不是太糟了?

好比,我們現在有複製人嗎?
那為何現在各國都有針對相關的實驗設立規定?

crazybirdyman wrote:
你講了一堆問號? 自己卻沒有主見看法,哪來理性討論了?
真正的理性討論是,你先提出你認為正確的看法, 再來請求他人可能不同的看法

而不是,玩Q&A遊戲吧(恕刪)


不知道的東西,
就是和別人討論、請教,
而不是自以為是的評論,

更何況討論的是法律的事,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不幸地)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所以才要釐清,請教板上的專家!

是的話,自有一套標準,才知道我們討論的是否正確,
您可以告訴答案,或告知應去哪裡找答案,
也可以不爽告知答案,
that's fine,那是您的選擇,

但您叫人「去嘗試撞一下看看 實際應用的法規是如何?」這樣還自稱「做一個實驗,也叫不理性?」
實在不可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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