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ame wrote:
是阿 今天要是換成了...(恕刪)
呵~讓他告!您可先申請初判(處理員警判定)然後送鑑定(要花3000元)再送法院,法官會發回到調解委員,其實您也別怕,您引用(因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這項說詞等合里懷疑他未注意前方車況等)車禍肈責不一定是您100%錯,況且你又未直接跟他有接觸到,他因該注意到前方狀況才行,你也可以提出,小孩受到精神上損傷,反告+污告,(他要請律師就讓他請,現法律已規定,無需擔負對方律師費)不需要怕上法院啦,慢慢說法官會聽你陳詞~誰証據多他就聽誰的~~~
一路南北騎~^^運用鐵道與單車之結合,親身體驗臺灣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