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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騎腳踏車的人...不知道該說什麼


tker wrote:
泳褲魔人們 加油 好嗎 這樣都要護航還真可悲

字裏行間充斥著嘲笑的言語,並不能證明你的話比較有理,只能證明你的低俗!!

Roker wrote:
Hermes wrote:
最後是所有騎單車的人都愛違規!?
請你把我的文章再看一次
我哪裡提過這句話?

是的,你沒有說過,只是因為很多人可以因為一張照片,就扯出闖紅燈,山路併排等等,所以就簡單的一起寫在這!!


Roker wrote:
那我嚴肅的說好了
他們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
違規行駛了
PO在自行車討論版供人討論
有什麼問題?

當決策者決策錯誤,為什麼是先把執行者拖出來砍!? 就因為你看那個人不順眼!?
tker wrote:
抱歉喔我並不知道原來...(恕刪)

很多時候不能只靠方向燈、煞車燈去判斷週遭車輛的動態。大部分的人願意正確的使用燈號,讓其他用路人可以正確的判斷,但是還是有少部分人不是這樣。有人方向燈一直亮,卻不轉彎,有人不打方向燈就直接轉彎,有人打左邊的方向燈卻轉右邊。有人煞車燈沒亮,車速卻降很快....這些不都是要隨時注意嗎?
疏洪道的自行車道有多少人利用它休閒,如果有人在那邊用30KM/H的速度前進,這樣會安全嗎?既然是休閒用就讓他休閒,何必再去爭道.....
有錯要炮就炮...我有為那些闖紅燈、行駛內車道的護航嗎?
疏洪道的機車,就不會騎到快車道嗎?
每天都要行駛秀朗橋,秀朗橋也有機車道,還是有不少的機車走快車道,這些人呢?
沒必要發個文就魔人來魔人去,還要加上殘來殘去...你很偉大?你很完美嗎?你是聖人嗎?
vincentcheng77 wrote:
尖峰時間一個紅綠燈口...(恕刪)


那又如何?你要表達什麼?你上述這些行為你看過、我也看過,又如何?我有說過這些是對的嗎?這些不當行為又能為照片上單車騎士行為合法化嗎?
這麼快就有泳褲魔人對號入座了阿
泳褲魔人不對的地方原來不可接受公評
指責一下就會被說低俗
偉哉 泳褲魔人....
如果魔人要人為自己不管怎樣都是對的就讓你去對就好了
就快快樂樂的當你的泳褲魔人吧

疏洪道的機車跨越雙白線騎到快車道
大多都是要閃泳褲魔人....
畢竟他們只會騎腳踏車,看不懂地上寫的機車專用道
黃蓮巴豆 wrote:
紅燈也停了!也有左轉...(恕刪)


了解

以後我走路要左轉. 我也可以走在快車道.

反正遇到紅燈我有停.有左轉標誌就行了不是嗎?

台北/ Steve Lee
Hermes wrote:
當決策者決策錯誤,為什麼是先把執行者拖出來砍!? 就因為你看那個人不順眼!?


所以你超速也可以說決策者的政策錯誤?
什麼都你對就是了
嘴臉越來越難看了
違規就違規不用說這麼多

你還是別開車上路吧,不然跟魚雷有得拼....

交通規則就是這麼定的
要不你厲害去當立委兼交通部長
不用錯了還在那邊543
可以再凹看看啊~!



Roker wrote:
可以再凹看看啊~!

看到你的恐嚇,我還滿怕的,算我輸了。不過你可以說一下我再凹看看的話會怎樣嗎!?
Hermes wrote:
真是不可思議,真是奇妙的邏輯!!
單車只是一個工具,被佛教團體拿去宣揚佛法,最後是所有騎單車的人都愛違規!?
真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恕刪)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人,是你!!!
請問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 "最後是所有騎單車的人都愛違規" ??
金牌屁蔥
再凹也只能得到阿Q式的勝利
不過還是衷心的希望用路人都能平安用路阿
大家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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