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lie0916 wrote:
求救---8歲姪女騎車自摔,對向自摔騎士說她過失傷害??
問我嫂子和解書是要他們寫,還是我嫂子自己寫
言談間隱隱透露這是我 8歲姪女 犯下了過失傷害
內文跟主旨好像講得不一樣耶?隱隱間透露 跟 說 到底是哪一種?
自行車道上如果不是騎很慢,2公尺也不過就2秒左右的時間。對方剎車的用心仍是應予肯定的,至於有無過度反應,2公尺似乎難以作為過度反應的基礎
因沒擦撞法律上或可無事,但道義上自說自話,對方明顯不想自己吞下摔車的損失,水果跟關心不敵一個紅包實在!
當然也可以說,技術不好自摔活該,但快50歲的人禁不起飛摔,差別只在嚴重程度和生活影響,期待補償是常情,上綱成為難小朋友太沉重
馬後炮一下,對方當下立即報警,就應該警覺到對方不好對付,如前面某樓說的,歉也道了錯也認了,事到如今,恐怕少不了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