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uang1010 wrote:
建議寫在安全帽上面,...(恕刪)
這個建議不錯,我一定會這樣做的,因為我都在騎山路,半夜也會騎....反正出狀況的時候(當然是不要啦),就是鞋子,帽子比較不會跟身體脫離。單車會註明緊急資料是因為,很多意外發生時,車子跟人通常會遠離,多一個註明處,多一些機會。
另外,這棟樓怎麼蓋這麼高了.......
金奇 wrote:
我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炮我~
我承認我文字的續述不是很好~字也錯很多(又不是考國文在意那個幹啥)
那個站務人員~我氣的事!他說他有打電話給他主管~可是我又沒見到他撥電話!他是有接一通電話~可是又不知道是誰打給他的~我後來又一直跟他說叫他請示他主管!可是也不理我~
我帶錢那麼多幹啥~喝喝飲料就好!車資我是跟司機大哥溝通過他說好我才把所有錢給他~他也沒跳表~
你們一直說他放我進去會被記過怎樣的!我承認我沒替他想~我只為自己想!
不打給朋友是~我說過我沒認識有大台車的朋友~朋友少有錯嗎?
取暖!!!!!我的本意是~假如01的板友遇到這種事情~說不定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警察是拿來抓壞人的~我又不是我吵他幹啥!
119是拿來救有警級事件的人的~我腿又沒斷!幹啥找他~
刪文章是因為大家都覺得我錯~那就錯到底啦!我就乾脆認一認比較方便!打筆戰幹啥
也謝謝二樓幫我留文~你真好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