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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車架斷裂於中二高上

終於發生了~~

我一直在想~這種攜車架哪一天會出事!!???

太恐怖了~~掉在高速公路上~後面要是連環車禍出了人命!

事後求償~夠你賠上一輩子了~~
如果當時留置在路肩的單車,被剛好行駛路肩的車輛撞到造成而重大傷亡(救護車,警車)
那事後求償也夠事主賠一輩子了

我只覺得為什麼當時不把掉落的單車想辦法硬塞進車內,或是乾脆找道路救援的代為運送下高速公路
一方面避免再造成後續的傷害
一方面也可以保全證據
就這麼扔在路肩人就跑了,這也是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行為
真奇怪~誰會特別記得廠商電話號碼,照理先打電話公路警察局報案吧(110報案在轉公陸警察局)
都能穿越車陣,把自行車拖到路肩,怎不顧自己心愛的自行車而去,後車箱也能塞一下吧(自行車塞斜的,後斗用繩子綁著,可裝的下去喔,我有這樣作過)
事後,事主也應該請公路警察局幫調閱高速公路上.休息站.收費站的監視畫面,有很多網友建議了,事主也好像不主動去作(這樣誰知你真的有載2台自行車行駛高速公路上)
總是要有東西.讓人鑑定責任歸屬吧.該怎麼負責就該負責.但也不必把廠商當冤大頭.

1.斷裂的車架和單車(即使被壓成廢鐵)拿的出來自然就可鑑定廠商責任亦或人為操作不當.現場紀錄跟備案只是佐證在高速公路發生之真偽(對廠商來說這並不是重點).
2.現在只能看到結果.原因是啥?!是單車被偷走?還是其他原因.加工一下都可以得到這個結果.不是嗎?

覺得很奇怪.都不怕死穿過重重疾駛車陣.撿回移到路肩.怎麼沒把車架帶回保全證據.就棄置路邊.尤其是單車是自己棄置.又誰知道上面真的還是假的有輛單車.價值是三千還是30萬.

就算廠商自認倒楣.願意負責損失.也僅止於車架.許多事或許是真的.但沒有證據的事件.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改天有人買了液晶電視掛牆上.現在只剩下牆上的螺絲.和遙控器.
1.跟廠商說因為你安裝不牢靠.某天突然掉下來.砸壞了.我將殘骸丟垃圾車找不到了.
廠商你要賠我一台新的.
2.跟廠商說因為你安裝不牢靠.某天突然掉下來.砸壞了.我將殘骸丟垃圾車找不到了.
廠商你要賠我一台新的.其實是買主轉賣給別人了.有沒可能.



都有可能......
1.如開板文,事件發生,在下交流道後,檢視掛再行李箱上的攜車架殘骸,上面貼著大大一張快克服務專線號碼的貼紙……………OK ﹖!
2.如開板文, 後座有一小孩加一折疊,行李箱裝滿露營裝備………. OK ﹗ ﹖
3.事故發生之初,廠商說有保險機制可供賠償,並詢問我們的訴求,我們直覺的提出實際損失賠償,但溝通過程中了解因沒有報案,沒有證據和現場相片,廠商很難給予理賠,即未再積極索賠;只好等鑑定報告出爐,以確定車架折斷原因。豈知等到報告出爐了,公司採用實驗室數據,而我們確實摔車是事實,我們的疑點未被澄清排除,怕後面還有消費者遭殃,想知道公司處理態度,就被回嗆,不想也不願再被嗆,才有先前的文章。
4.我們不再做任何調閱動作或舉證,是因為不想再做求償動作,調到錄影帶又如何 ﹖行文也只是想提醒攜車架使用者,作為警惕;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如果我們的遭遇,您看到了,也有充分的警覺,那就是我們的初衷,至於其他的種種,請原諒我們不會再做回應了。
joeleeyg wrote:
.....而我們確實摔車是事實,我們的疑點未被澄清排除.....


你一直強調摔車是事實,哪裡可以證明??
你的疑問未被排除,相同的,很多人的質疑你也一樣未能進一步證實。如果真能證明有裝單車上高速公路,老實說,不用證明你安裝是否正確,快克保證先軟掉9成9!

這年頭,質疑他人就理直氣壯(看似);被質疑就顧左右而言他.....

PS. 我還有另一個推測,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是它廠故意上來攻訐同類產品的廠商的,否則為何一直迴避訴諸法律或消保機關?? 透過一個正式管道釐清產品疑問不是更能造福眾多車友嗎??
joeleeyg wrote:
1.如開板文,事件發生,在下交流道後,檢視掛再行李箱上的攜車架殘骸,上面貼著大大一張快克服務專線號碼的貼紙……………OK ﹖!

請問為何不想撿回單車?也沒有叫人要處理高速公路旁的東西?那些屍體請問要誰來處理?
難道單車放在高速公路旁二天,都會留在原地嗎?

joeleeyg wrote:
2.如開板文, 後座有一小孩加一折疊,行李箱裝滿露營裝備………. OK ﹗ ﹖

OK.
如果因為小孩的原因,我可以了解
但是事後的處理令人不解

竟然就把東西丟在路邊,也沒有任何的打算撿回?就只有通知快克就回家了?

而且快克的服務人員己經表明,假日無法處理,要等到星期一
你就任由單車以及車架屍體放在高速公路旁二天?

joeleeyg wrote:
3.事故發生之初,廠商說有保險機制可供賠償,並詢問我們的訴求,我們直覺的提出實際損失賠償,但溝通過程中了解因沒有報案,沒有證據和現場相片,廠商很難給予理賠,即未再積極索賠;只好等鑑定報告出爐,以確定車架折斷原因。豈知等到報告出爐了,公司採用實驗室數據,而我們確實摔車是事實,我們的疑點未被澄清排除,怕後面還有消費者遭殃,想知道公司處理態度,就被回嗆,不想也不願再被嗆,才有先前的文章。


摔車是事實沒有錯,但是快克說的也是事實,二者口說的都是事實
但是重點是快克的經過是有報案的,一切都有第三人証可以証明,你卻只有口述

就算是保險要理賠,也是要証據的

而且目前的重點是
請問你有沒有出事前的照片,來証明你在正確使用下才發生事故的

你打字打的在多都沒有用,在不當使用之下,公司本來就不用負責任
人家這種處理態度己經算是不錯了,在沒有任何証據下,願意配你去看現場和剩下來的車架
最後還賠你一個新車架,己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joeleeyg wrote
4.我們不再做任何調閱動作或舉證,是因為不想再做求償動作,調到錄影帶又如何 ﹖行文也只是想提醒攜車架使用者,作為警惕;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如果我們的遭遇,您看到了,也有充分的警覺,那就是我們的初衷,至於其他的種種,請原諒我們不會再做回應了。


調到錄影帶當然有用
這可是目前你唯一証明你有出事的証據,萬一人家告你毀謗名譽,最後變成你不是還是賠還給廠商

人家快克己經在法律上完全站的往腳

更可以指出你是因為使用不當所引起的事故,而你卻什麼都沒有


快克都己經明文說明了
高速公司警察局中清路段段第七分隊及高工局,
高工局並立即查詢清潔隊是否有發現上述掉落物;
同時電詢警廣,是否有路人回報路況,經查詢結果皆無所獲


你就連是不是真的有案發的証明都沒有,也沒有單車的証據
根據你的網路文章,人家更可以告你毀謗名譽或詐欺

建議你還是調到錄影帶,一可以求償,二可以自保

即然你希望用網路的力量來制裁廠商,你也要提供有力的証明,証明自己的對的
事情由你引起,當然也應該由你結束

我建議你先提供出事前的安裝照片,讓大家看看你是否正確安裝

如果是正確沒有問題的,我們大家在一起公開譴責快克,懷疑快克產品可能有設計瞎瑕疵,會影響到眾多車友的權力.
唉~~人家都說不想要求償了 怎麼還是有人一路追打 廠商代表? 善心人士? 我只能說 事主的經驗補一定會影響我對廠商的看法 某些人的文章才是
erc wrote:
saxo_lin145 wrote:
2. 動態測試
CHC(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機械性能實驗室)
敝社是由此機構來測試 動態十萬次

請問這動態測試

(a.)空車架搖10萬次?
還是
(b.)模擬負載單車時搖10萬次?
車速產生的側向風阻負載不知道有沒有計入?
側向風阻簡單的以側向力去推個十萬次,看那個接點的力臂放大,撐得住的鋁材應該是非常棒的那種吧。...(恕刪)


erc大說的 有道理

許多類似款式 後行李箱上攜車架的設計,幾乎所有的風壓都會落在那隻U形桿的固定版以及螺絲上
光是行使中汽車加速減速所產生連續性G力變化,一趟行程下來就可能超過10萬次
如果再加上汽車導流效果,使車頂氣流速度加快(請參考飛機機翼氣流原理)
所有的G力、風壓全部要靠這3個邊長20公分左右的螺絲點來支撐
這麼小的力矩要承受這些變化性的連續拉力,光是用想的就覺得有點....

依材質延展性來看
固定版如果是鐵製品,斷裂時比較可能會連鐵質固定螺絲一起拔掉
如果是鋁質固定版在螺絲孔位處攔腰拉斷成兩節,螺絲仍留在原鎖孔似乎也不無可能 ...


一般後背式、托曳式的雖然會擋住車牌、燈號,但是比較沒有風壓問題
車頂式的因迎風面小風阻自然會較小,而且前後輪及抓臂距離長,抗風組的力距較大

4+2當然是放車內為第一優先安全考量
如果要使用到車外的攜車架,選擇上還真的得慎重一點才是









真是夠了,開版的大大就此算了吧,人沒受傷就好了,反正你也不可能再用那家公司的產品,
就自認倒楣,不然你不知道會被污衊到多難聽,我實在不相信有人會為幾萬元來搞這種事,又不是多大的數目,公司的態度大家心知肚明,要用不用就看個人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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