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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姪女自摔,對向自摔騎士說她過失傷害??(4/18更新)

小弟不是法律系出身
只是最近稍微有在碰法條
簡單引用一下
如有錯誤請專業人士指教...

根據刑法18條: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民法18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7歲以上未成年人)之侵權行為,
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鬆懈,
或縱加以相當監督,
仍不免發生損害者,
不負賠償責任

所以他要告過失傷害或損害賠償就給他告吧
警察受理只是照章辦事跑流程
跟他說大家法院見




有些人是很敢要的

連除疤費都一起要

呵呵

真不知道樓主述說中的受害者會要多少錢咧

如果太誇張乾脆就去讓法官決定吧

避免有些人獅子大開口
millie0916 wrote:
每隔週我嫂子都會帶著...(恕刪)
有一次我由大稻程回景美的路段,突然間下起大雨‧

突然間有一條幼小的哈士奇,因為脫離主人的看管‧驚慌的閃入本人的前輪下,本人在那一瞬間‧

緊急煞車,造成整台車子‧後輪離地‧本人差點被拋出‧

因為煞車得當,當下沒壓死那條狗,不過也把那主人嚇的驚聲尖叫,但是那條狗已經一溜煙又逃竄它處‧

如果當時本人自摔,想必在法律上‧要舉證也很困難‧

我想現在的社會風氣,大家都應該自行備妥一個行車記錄器‧

不然8歲姪女這方可以找人舉證,未必對方沒有準備證人‧這在法院是有得攻防了‧

奉勸大家在單車專用道上,遇到溜狗的散步的,小朋友的‧一定要放慢速度‧

不然誰受傷都不好‧
https://hiveos.farm?ref=693615 推薦碼,使用後會有10美金‧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如果樓主描述的屬實
就跟他摃
誣告可是要被關的
我覺得很奇怪,似乎各位都沒有從之前的網路事件中學到教訓

知名部落客小孩斷指事件
當事人的父母親是當場事發的當事人,都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敘事方式
而最後也證明當事人根本胡扯,自己賠錢,損害到醫師名譽,也拖累了不少當初"仗義直言"的網友下水

樓主敘事一來不是當事人目擊者,二來和當事人有親戚關係
這樣的狀況還原應該是只當參考之一,而不可能來斷定責任到底如何歸屬
根據我的經驗以及我所舉的例子,樓主這種敘述可以取暖,但對後續如何發展全無幫助

在我看來,整個事情的關鍵在於事發後一瞬間"後"樓主嫂子的反應

敘述中提到,摔車的人"隔了許久",自己打電話給家人,自己打電話報警
到警察及救護來到中間"隔了一個小時",樓主的嫂子在幹嘛?
為何不是樓主的嫂子主動打電話叫救護?
對方如果不回應,也應該主動打電話叫救護吧
我覺得這一個小時才是埋下後續這麼多麻煩的因吧

誰想動不動就去跑法院弄訴訟啊?
穩贏嗎? 如果要賠可不可請前面說穩贏的人幫忙賠啊?
而且看起來對方就來勢洶洶,一點都不好惹
傷者,傷者妻子都提出勞動損失了,對方內行的都準備好了吧!!!

各位再想想,如果這事件中受傷的是自己親人,各位的角度會一樣嗎?


我覺得這狀況應該是以和解收場
和解的黃金期應該是對方剛受傷的時候,
幾千塊甚至於上萬塊就該付出去了,
樓主嫂子讓人家醞釀這麼久,我看恐怕會有五萬到十萬之間的損失

樓主嫂子唯一能全身而退的機會就是想辦法證明對方摔車和姪女無關
但現在也道過歉了,對方筆錄也做了,樓主文也發了,已經自己承認對方摔車是姪女造成的
這個...只是賠多賠少的問題了吧

還有提醒一下樓主4/16更新文章中,問號前面的X人快修掉吧,不然人家可以告誹謗的
再強調一下,對方這段時間只會把自己的自行車修復,手機修復,勞動損失,醫療支出......等等
所有對他有利可以求償的東西,都準備好,樓主大嫂真的要快點準備怎麼接招了......


請多多利用免費的法律諮詢喔,
大部分的區公所每週都有安排一天免費法律諮詢,
各縣市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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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第一個諮詢時間上較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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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的問題最好先一條條寫在紙上,
才不會一時緊張忘記問,
面對面直接詢問較清楚,

祝您順利解決問題喔~~~~
millie0916 wrote:
每隔週我嫂子都會帶著...(恕刪)


總歸一句話,就是為了錢

反正不用理,過失傷害也要有證據吧! 連擦撞都沒有,哪來的過失傷害?

哪天我缺錢就在馬路上唉呦一聲自己滑倒,在我周圍的都是過失傷害?
不用理他要告來告,這種人就是找到機會就會敲竹槓

millie0916 wrote:
但對方煞車的位置距離我姪女不近,因為他摔下時距離我姪女還有2公尺遠...(恕刪)


試問以突發事件來說,幾公尺才算近? 幾公尺內才存在因果關係?




我夢到的是,小妹妹看到對向一個阿伯車速很快往她騎來,小妹妹一時情急緊急煞車後摔倒,結果那個阿伯也摔車,之後還報警要告小孩,嚇的小孩要看精神科。不知道夢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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