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ken0955 wrote:
不懂有啥好戰的......(恕刪)
我親自走過中山分局交通組問過了,也走過台北市交通大隊總部問過了
警察不會抓紅牌重機行駛平面車道比照機車的行駛方式,如同不會抓機車同車道超車與汽車行駛慢車道的行為!
但法律條文是如我打的一樣,規定不可以進入停等區&待轉區&機慢車專用道與機慢車優先道!
不過以上四種經常侵犯的車種是啥?
答案 : 四輪或四輪以上的汽車

米咖 wrote:
你那隻眼睛見到我說紅...(恕刪)
tansywen wrote:
我有腳踏車也有重機,騎重機跑北宜常常可以看到很多勇腳馬奮力往上爬,真的很厲害~
不過我倒是沒遇過擋在路中間這種的,通過腳踏車時我也都會放慢速度往中線靠,
說實話,反而在一般道路上的腳踏車比較危險一點咧~
自己騎過一次三重到三芝北海福座掃墓,踩到差點直接在那邊買個塔位了,累到爆!
不過話說有關重機比照汽車這種指鹿為馬的偷懶管理方式,我是不以為然,
前因後果寫起來會累死人,只要是我的行照上面寫著機器腳踏車,機車專用道只是要用不用的問題而已~
ark70711 wrote:
果然 這點還是被提了出來
沒錯 這個問題還是非常有爭議
如果沒有完整的法規
往往到最後只會淪為自由心證
想當汽車的時候 就當汽車
想當機車的時候 就當機車
所以我才會在前面就說 有很明確的相關法規的話
請提出來 讓大家都清清楚楚
LS843 wrote:
呵呵嘴皮子上的輸贏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