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hcc wrote:北縣新烏路上,汽車閃...(恕刪) 看完之後,不覺嘆了一口氣。本來可以是一個導引大家理性討論新烏公路交通安全的好議題,為每個新烏公路上的過客做出貢獻,最後卻淪為言詞上的一時快意與相互撕裂,或許,這篇文章一開始就註定了這樣的命運吧...唉...
1050hcc wrote:北縣新烏路上,汽車閃...(恕刪) 就是要爭!!你不爽嗎~~~~!?怪你媽把你生的有如殘缺般的人格想靠網路砲文引起注意你可悲呀你~~~!!!山路限速多少!?時速40會來不及反應嗎!?唉~~~~~你就安分點唄真替你感到可憐
這文章一看就明瞭是個百分百的戰文苟且不說單車對與否,光就樓主發文的口氣就足以蓋大樓回歸正題.....單車並排是千該萬死,我是指當事者但樓主並不是這樣的想法搞得很像騎單車的人都該死汽車、單車、單車,這三種車我都有我脾氣跟你一樣都不是挺好的當我開車的時候我討厭機車在車道中亂竄我騎機車的時候討厭慢吞吞的單車我都會在心裡咒罵這些人so what我自己也是個用路人所以...當我開車我會體諒機車,絕對不開機車道也絕對禮讓我騎機車的時候,縱使前有單車慢行,但我絕不壓喇叭我不敢說我自命清高但我卻可以深深體會這三種用路人的心情樓主.........放寬心點吧!!
我從怪手開到腳踏車~通通都有路權最大~行人過馬路一定讓,不過行人紅燈還要過馬路就會被我按喇叭~按喇叭的意思是告知.我沒有撞死你的權利,不過有教育你不要紅燈過馬路的義務騎車,近年來是老了,只騎小50,大概跟騎單車一樣,只騎在路邊~單車,行人路權最大,我單車鈴只拿來噹並排騎車的兩台車一定是一前一後,管前面後面那個女的我多哈,一樣定點停車後在聊天.不是每個騎單車的都是那個死樣子~請保持一個公正禮貌的態度來駕駛自己的交通工具
只能說原PO太激動了,用字遣詞太過。這樣只會造成更多人的反彈,因為我相信Mobile01上的車友都是很有品的騎士~看到這樣以偏概全的文章當然會氣得跳腳~PS.話說前幾天在台北永福橋上看見一群沒品的白目騎士,在橋上並排聊天.當場把整條路占滿,不要問為什麼併排會占滿車道,因為他們是六七台並排
1050hcc wrote:喂 不爬文的?就說我11點要去睡了 要執勤啦還要我借3.5G 上網來告知你喔~下雨了啦 趕快回家啦 下雨天 馬路 水裡都很危險的...(恕刪) 林北想淦礁人,還要看時間的喔想討礁,就每篇都回啊看看大樓蓋得夠不夠快............路過...再幫忙多再蓋一層
網路的出現,造就一些鍵盤巨人。在真實的馬路上,不知道你是否如此的神勇,如同網路上這麼的神勇!以一人擋百人,為何不在事發的當時立刻制止併排騎車的人、路邊看風景的人呢?可見的你的勇氣只足夠在網路世界逞勇而已!或許你會說,我都義務作救生員,哪有不勇敢!?事實上,自己親戚也是在三峽當義務救生員,他遇到和你遇到同樣的狀況時,是會一樣出聲警告或是制止,這也是救人!!既然本著救人的初衷,用什麼方式有區別嗎?或許你遇到的人就是不懂得你認為對的道理?就如同,你救生的工作中,有救到過蛙人,或是游泳國手嗎?是不是同樣道理,你站在溪邊臭罵一頓,你會說:暗潮洶湧、水流湍急, 你們這些不懂水性還來玩水的人,十大死因不會是癌症! 然後再決定回到網路人罵一頓,而不是立刻去救人嗎?自己回想一下當初為什麼會義務參與救難的工作?1.泳技高超,目空一切,極欲表現。2.閒著也是閒著,也許未來可以當成工作。3.人溺己溺,救人一命。
如果發文的大哥是在6/20 星期六 早上經過的話小弟那一天剛好有騎那一條路先說對不起第一次騎山路 有可能騎不穩,搖來搖去的 去影響到其他人~~~~但沒有並排,因為我同伴 比我強,比我快 ,沒人和我聊天但騎山路感覺真的很棒,努力的爬到最高點,看到一路的下坡,那個心情真的很好~~~未來 會更加小心並且 不並排 及 騎邊綠一點(速度方面小弟就不行了),希望能不出事的情況下和其他用路人和平相處~~~在此說聲對不起 及 希望 發文的大哥 能多加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