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v54897xpv wrote:
又是一個見不得別人好...(恕刪)
我真的認為他不好
看起來在法律上沒問題
但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
要真的用苦行僧的方式征服高山
何必去租一輛ubike
那裡都可以買到更破爛的車
一定要用這種方式出風頭
怎麼不背著ubike走上山
不會騎車的人也可以給你稱讚,
折磨一輛公共出租自行車
那裡值得肯定!
希望你不會以這麼的行為當榜樣。
佔著博愛座的人也許認為自己合身份
或是佔著也沒犯法
但是多數把位子讓出來給需要的人
而站著的人,他們的道德標準肯定更高。
knightcsf wrote:
即便那是公共財,但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