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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的..野貓單車隊..


m1gpx2004 wrote:
我只希望不要撞到人 ...(恕刪)


我覺得有點反應過度了耶~~還要尋求法律告紅牛....XD
闖紅燈 逆向...等 是真的不太好~~
但是我當初看到那影片後 我的感想就是"唉唷~~好危險唷~~"
然後繼續吃我的早餐...然後看看其他新聞 (無感)

不過現在有一種 其實紅牛在偷笑的感覺
民眾反應越大 他知名度打得越響亮
反正紅牛一直都是在搞這種極限運動的不是嗎??


doohan2001 wrote:
最近風波那麼大,蘋果...(恕刪)


他只是把缺點,對社會大眾造成的危害,省略不提罷了
想像的到這種八卦報紙,倫理道德,是非對錯對他們而言,遠比不上商業利潤要來得重要




pigda wrote:
然後繼續吃我的早餐...然後看看其他新聞 (無感)


也許,當你身為受害者,卻還導致官司纏身,才會有感
有時後總是感嘆,是非對錯在現今的社會,似乎已經變質了
他們被車撞死了也是笨蛋

他們沒有跟紅牛簽約 死了紅牛也不用負責

紅牛照樣接收宣傳利益


他們死了

倒楣的是因為他們闖紅燈而不小心撞到他們的人
我覺得政大法律系教授要用刑事犯罪公共危險罪來告發紅牛是高招。當這家公司的承辦人員和主管面臨被刑事起訴的風險時,看他們還會不會覺得「越多人反對就引起越多注意」而「宣傳效果越好」。

刑事犯罪是可能坐牢留下前科的啊~ Red Bull的工作人員對於公司真的如此忠心,願意為了「宣傳效果」而被檢察官刑事偵查?真的嗎?
都依照機車規定辦理就好了阿
強制戴安全帽 闖紅燈或紅燈右轉都罰阿
根據劉教授fb目前發展

泰山企業正是與紅牛切割
根據泰山說法泰山也是不知情當做贊助
飲用水是贊助六月活動,結果紅牛拿來現在用

紅牛這沒有誠信又無良 充滿謊言 不肯認錯 只會刪網友文章

pigda wrote:
我覺得有點反應過度了耶~~還要尋求法律告紅牛....XD...(恕刪)


如果你撞到了其中一個,反應可能也不會太小...
今天的貧果日報已經報導了..196樓有圖
太過勉強...不如讓一下~~

nemofish wrote:
根據劉教授fb目前發...(恕刪)


下面是劉教授FB補充說明內容原文-------------
劉宏恩 跟各位報告最新發展:
1. 原本列名為贊助單位的泰山企業,已經正式表示與Red Bull做切割、加入向Red Bull抗議的行列。原本Red Bull網頁上面醒目的贊助單位欄位的泰山logo也已被移除。詳請請見:http://www.facebook.com/TaisunGP/posts/452655728144399
2. 相對於泰山的回應,Red Bull不但不做回應,甚至將我及其他網友在其臉書上表達意見的留言直接刪除。歡迎大家去看看,也可以多多留言看他們會怎麼刪:
劉宏恩 這次抗議行動要抗議的對象是:主辦單位(明知這個活動可能發生危險卻事先沒有向主管單位申請,甚至還頒獎鼓勵參賽者「街頭競速」),以及其贊助與協辦單位,另外還有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而製造其他用路人危險的參賽者。至於當天遵守交通規則的其他自行車友,當然不在我們抗議之列---我們甚至邀請這樣的自行車友,一起加入我們的抗議,因為是不負責的主辦單位和違規單車客把這樣的活動給搞爛了!


接著是泰山企業第2次補充回應原文-------------
泰山企業 親愛的網友您好
經洽詢相關單位回覆
泰山公司贊助的是六月份的活動
對於提供Red Bull的飲用水
Red Bull公司挪用至本活動我們已經提出抗議

我們已將相關回應都轉給Red Bull主辦單位
後續請網友可以直接反應給Red Bull,也可獲得直接的回覆
再次謝謝您的支持


再來是小弟再次發砲給紅牛FB發文,結果還是慘遭辣手摧花,連根拔除,幾乎大部分反對的言論都已遭刪除.
http://www.facebook.com/redbull
其實騎單車這種運動 危險還真不少 尤其現代這種時代交通頻繁 車禍隨時都在發生 如果您真的要選擇騎單車作為運動的話真的要很注意了 運動的話還是安全第一最重要 請務必想清楚 不然發生了可是無法挽回的
單車運動如果年紀大一點 六七十歲風險更高

反正各人造業各人擔啦 要做的人自己願意承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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