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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車引道差點打架

現在先不分誰對誰錯,看來以後單車專用道,除了設立牽引道要下來牽車的告示牌外,
還要設立一個"騎單車禁止攜帶危險物品"的告示了~~
但是萬一看到有人攜帶,請不要說他是文盲以免慘遭不測。
我騎機車會放大鎖.但不是拿來鎖車的....因為晚上你眼睛亂看都會被打
但我是不會帶刀.....
我是覺得樓主也很白目.罵就罵.還講那麼大聲.擺明是要對方聽到
要是你會不會不爽.樓主被抓衣領跟你亮刀...我想都差不多差等級吧吧~
ata55 wrote:
我無意再挑起戰端.....(恕刪)



若是有看完我關於此串討論完整的發言

應該會看到我對於帶刀這件事之合理性的質疑

然而 大家總是用"假如""如果""要是".....來解釋這件事的經過

這樣對樓主公平嗎?

沒錯 社會上的不公義太多 沒有人可以管得完

但是 就是因為發生在你我身邊這種 小不公 小不義

大家都抱持息事寧人的態度

才造就出大不公 大不義的肆無忌憚

帶刀是有爭議的 大家儘可對此討論

然而遺憾的是 我看到的大多是

認為應該要息事寧人 自掃門前雪的論調

更有甚者 居然認為樓主罵人在先....等等!

這社會怎麼了?

引述et7899的話

78勒!!!守規矩有那麼難喔!!都幾歲了!!廢話一堆!!!
少年耶!角肖不錯! 不過有點過當! 如過你拿槍 那就更恐怖囉!除非你是警察!~~~

單車道為何那麼多意外!~~因為大家都文盲 文盲就等於車騎的不怎樣 !專業車衣 名牌帽 O牌眼鏡 車子都要五十張小朋友以上 有些還穿卡踏 車上有兩個水壺750cc 一定要卡夢水壺架 .....反正都一拜 登山車 與公路車混搭風
LIVE STRONG
M4-PMC wrote:
若是有看完我關於此串...(恕刪)



難道都不能用講得嗎?一定要用到暴力嗎?
動不動就刀阿槍的.. 什麼叫不公不義呀?
即使對方有錯,然後樓主亮出刀子
那就叫公平了嗎?那就叫正義了嗎?
雖然兩邊都有錯..但就算別人沒聽到那又怎樣?就不能再講一次嗎..
有的人邊騎車邊聊天根本不會去注意
甚至是不顧自身安全..
但是沒聽到就可以罵文盲白癡嗎?
樓主居然還回說 "誰搭腔就是說誰",這擺明著是挑釁的言語
要是你,你會怎麼想?我想你也會忍不住想動手吧?
另外 大家如果不用 "假如""如果""要是"..... 來預設事情發生後的立場
,那麼是不是就是表示說樓主就可以拿小刀刺人了呢?
我想凡事都要先想過再行動吧!!
聖嚴法師不也說過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殺"嗎?
那為何不 "多想兩分鐘,可以減少紛爭" ?
欲修其身必先正其心,心不正,永遠不正。
日晴光 wrote:
要是你,你會怎麼想?我想你也會忍不住想動手吧?

肢體衝突就是因為這種想法而產生.

日晴光 wrote:
我想凡事都要先想過再行動吧!!
聖嚴法師不也說過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殺"嗎?
那為何不 "多想兩分鐘,可以減少紛爭" ?

被罵的人應該先想想自己為什麼被罵.
那封刑警寄來的信可以po出來看看嗎?
我認為要是該信件是假造的
裡面會涉及一些刑事法律上的犯罪問題
冒用公務員名義
行使恐嚇公眾之事實....吱吱,這才是犯罪呀^^
今天檢警要調查你
才不會發一封信叫你不可以幹麼
直接就發傳票了....
...............................................................
另外有人說帶刺刀是預謀殺人....這個大概我刑法念得不好
不曉得刑法上因果關係可以無限擴張到這樣的程度....(還是見解已經改了?)
那刺刀製造商要不要說他是幫助犯或者教唆犯?....他不是製造出來預備殺人嗎?
除非法律明定的禁止物品之外,是不會構成犯罪或犯法行為的
要說開版者在這裡有啥犯罪行為....我認為如果動手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請參閱刑法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但書之前就是正當防衛,後面的就不是正當防衛了(但書後面是犯罪行為...是會被訴追刑罰的)
要說的是,正當防衛並不好用,因為尺度太難拿捏,一不小心就過當了,所以得要好好權衡一下
再說那兩個可愛的騎士:
這兩個人已經有刑法上的犯罪行為,是我的話,我會等他打第一拳,或者希望他勒緊一點(出現勒痕即可),因為這樣才有傷害(傷害罪不處罰未遂><\)....
不過比較沒有疑問的是他們兩個很可能有強制罪的適用....勒住你已經很顯然妨害了你的自由行動.....
...............................................................................................................
強烈建議把該刑警的mail post出來給大家觀摩一下
看看是不是個招搖撞騙之徒....是的話,這個人才是真正的可惡
看來樓主還是會帶刀,這樣不大好吧,若真的被打,刀子的殺傷力還滿大的,帶這個如何呢?又輕便又能防身,又不會被網路的大大們公幹,又不會因為殺傷力太大而傷害到人,這樣不是很好嗎?很多事做了,想後悔都來不及,又不是在玩遊戲砍掉帳號,重練嗎?



哈哈~好熟悉的地方啊...
話說去年3月, 我也在社子島遇搶匪襲擊,...那些人的下場就是5大新聞台加各大報報導, 下場就是很快的被逮獲, 進了士林分局泡茶, 俗辣搶匪下場悲慘....... 我覺得這樣更好玩, 白目的人下輩子都不敢再作亂了...哦~還有"東海公公", ...哈哈哈~~人怕出名豬怕肥, 哈哈~
社子島遇襲記.
http://tw.myblog.yahoo.com/abojes/ 很高興認識各位朋友^^部落格歡迎參觀!!
日晴光 wrote:
要是你,你會怎麼想?我想你也會忍不住想動手吧?(恕刪)



說真的,我不會想動手A,應該說,我根本沒臉動手..

自己違規在先,被別人駡也是剛好而已啊,自己先不尊重別人,卻要別人尊重自己,怪哉?

每次遇到有人在非吸菸區或躲在廁所裡抽菸,我一定也是大聲說"X的,是文盲還是白痴啊,禁止吸菸看不懂哦..?"

但我是不會帶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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