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wrote:
從文字來看,發文者的意思應該就只是抱怨單車讓他速度變慢,覺得倒楣,所以要單車不要騎在機慢車道上。
這個心裡很常見啊,大部分的人趕時間的時候,遇到塞車總是會抱怨的,管他原因是行人、單車、路上的行李箱、或者是前面的一場車禍,你總覺得你倒楣才會遇到這種事情,但多不會快自己太晚出門,導致時間太趕。
如果車禍發生在自己身上,也總是會怪前車騎太慢,路上有人遺落行李箱、前車技術不好發生車禍... 絕不會說是自己騎太快、技術不好(不夠專注)、跟車太近。
我通勤騎單車、機車、也搭公車,都會經過福和橋,我只能說,很多機車騎士都跟不怕死一樣,速度不慢卻跟車跟太近,少數會亂鑽、嚴重超速的更是... 會發生車禍,有很多原因造成,並不能將問題歸咎於單車。
至於嫌單車慢阻塞交通,其實沒甚麼,造成塞車的主要原因是車太多,而不是單車... 就算騎機車在橋上沒遇到單車,到了基隆路、羅斯福路口,還是要被紅燈擋下來一兩輪,如果遇到單車,到了路口還是一樣要等一兩輪的紅燈。通常的狀況是,就算少了單車在路上,並不會讓我提前一個紅燈過路口。
至於有人提到的單車速度慢,為了閃避停在路邊的汽車,突然彎出來,導致騎機車的他要減速差點被公車撞之類的狀況。那是馬路如虎口常常上演的劇碼,騎車開車上路本來就要專注精神,而且要提前反應,網友提到的情形...
(1) 機車騎士應該... 提前就看到到路邊停的汽車,預期白目單車騎士彎出來,自己不提前慢慢減速或閃開的話,可能被後面的白目公車駕駛撞上。
(2) 單車騎士應該... 回頭看,然後評估如果貿然彎出去的話,是否會被後面的白目機車騎士撞上,不然就是被白目的公車駕駛撞上。
(3) 公車駕駛應該... 看到路邊停的汽車,前面行駛的單車、機車,就要開始想像可能這些白目的騎士會不會有甚麼不怕死的行為,保持距離,減慢速度。
上路的話,把別人都當成白目、兇器,那自己就會相對安全一點。
如果時常反應不及,出現驚險的狀況,那就要檢討自己是否車速過快,未保持距離,精神不夠專注... 而不是先檢討別人。
回到發文者提到的問題來看,機車騎士可以要求政府規定橋上機慢車道禁行單車,但在政府沒有規定單車不能上橋之前,沒有立場以自己的理由去要求別人不能騎單車上橋。機車騎士不應以既有機慢車道亂象為由,要求單車騎士上橋不准騎機慢車道。而是應該把單車視為橋上的危險因子之一,更小心的騎乘。而單車騎士,也應該注意到橋上機慢車道的危險,自行評估過橋時是否要騎機慢車道,這個問題,答案會因人而異。
這一篇一定要一字不漏重貼一下,並且鼓鼓掌



這才是有深刻思考的文章!
講寓言故事好了.....
當你飢餓的時候,手上有一個包子.....
碰到一個同樣飢餓的人....
此時,事情很好解決,你有充分的選擇權力....
你可以把包子吃掉,也可以分一半給他,他會心懷感激的謝謝你...
但....
如果碰上的是隻飢餓的大狼犬,簡稱餓犬....
你告訴牠包子是你的,這隻餓犬當然聽不懂,並且開始咆嘯要你把包子交出來....
咆嘯的內容很多,總而言之你死定了....
此時就有兩種選擇.....
第一.安全起見,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第二.抄起手上的鞭子,鞭到牠明白包子是你的,向你搖尾乞憐為止....
接著你就會有第三種選擇,要不要施捨牠一點....
包子是你手上的路權,要不要使用決定權在你....
我不會因為一隻惡犬的咆嘯,傳達出你死定的訊息而放棄我的權利....
我會選擇狠狠的鞭牠,直到牠明白為止....
我要不要吃手上的包子看我決定,不容牠在旁邊對我手上的包子大聲咆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