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逞兇 wrote:您好:人沒事就好了...(恕刪) 日安: 感謝山兄的建言,我會找機會試試看的,畢竟安全才是唯一回家的路,也才不會讓家人擔心。mabulow wrote:雖然我謹記、遵行著「...(恕刪) 日安: m兄,理論和實務,其實會有一段落差的,共勉之。活塞環 wrote:看來閣下的身手還不錯...(恕刪) 日安: 活兄,確實,被你看穿了,鮮少騎機車了。不過,你也真是心思細膩。
FREE BIKER 67 wrote:那小折神人,你的...(恕刪) 日安: F兄,沒有什麼好吵的,與其在這裡說得有多神,真的遇到了再說吧,當然不要是刻意安排遇到,就失去真實性囉!YOTSUBAJESTER wrote:敢發文就不要怕人嗆...(恕刪) 日安: 我也不是發“嗆”文,你這樣嗆就顯得很沒有意義。如果一切都可以按照常理和劇本走,我想就沒有所謂的意外會發生。☆發此文也只是想要提醒大家騎車,還是要多小心為妙,畢竟路上狀況多變。。☆
YOTSUBAJESTER wrote:敢發文就不要怕人嗆!...(恕刪) 誰規定騎腳踏車一定要很有運動神經的.....通常發生意外死亡的運動...都是自以為技術高超,經驗老的人發文不要怕被嗆....你回的文更容易被嗆....
以現在的汽, 機車而言, 大部份的汽車ABS都已是標配, ABS的機車則一般要到500cc重車才有, 單車ABS想都別想. 可是我們騎單車時是否也可使用ABS的點煞-點煞原理來安全的短距煞停?最近我騎車時, 用此方式同時點煞急煞前後輪, 發現屁股較不會離開座墊,也就是說身体重心前移量不會那麼大, 也較不會撇後輪. 但對煞距我還沒試過.不知有沒有人試過?(如果有人想試一下, 請在配帶安全及較空矌地方在試, 不要在一般自行車道做急煞點煞煞停測試, 以免被後方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