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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有關於單車車禍處理的方式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保護傷者死者老者幼兒婦女不是保護對的人
請大家三思而後"行"
另注:攝影機形同虛設,請別抱太大希望。
There's no life before coffee.
che2rychiu wrote:
我真的遇過這樣的事,多年前要開車出門,到巷口有位機車騎士呼嘯而過,接著看到他撞上前面計程車,我停下車幫她叫救護車,但計程車卻走掉,因為那騎士說他跌倒是因為我,而我的車沒擦撞痕跡,但事故鑑定卻說因他是主幹道我是副幹道要讓他,最後弄上法院,我被法官法官一句話打死,他說他看到你的車而跌倒你就要負責.....因這句話我賠了三十萬,X媽的,真的是當初直接開車走就沒事,也讓我謹記,以後除非重大事故到車開不走,不然都當成沒事,以免好心被雷親.......以上是個人超不爽經驗

che2rychiu大大:

依照您說敘述的狀況,肇事主因的確很像是由您所引起!

而且應該得負全責喔!

那位騎士雖然沒和您的車發生擦撞,但應該是為了閃避突然從巷子裡駛出的您,才失控撞上前方的計程車!

失控撞上前方計程車的這個部份,一般的說法叫做擴大損失,計程車司機不但不必負任何賠償責任,搞不好還可以間接要求您賠償他修車的費用!

那部計程車直接走掉這個部份、雖然有爭議,但只要機車騎士沒掛掉,其實也不太可能會產生啥刑事責任耶!

因為肇事主因是您不是他!

如果您當初直接把開車走,反而完全符合肇事逃逸的要件-------------這可是公訴罪喔!

萬一在法庭上惹毛了法官,絕對會判個讓被告無法易科罰金的刑期喔!

還有呀,您有沒有記下那部計程車的車號呢?

如果沒有,法官他看到你的車而跌倒你就要負責這句話,其實是在消遣您耶!

意思是請被告不要再講這些五四三、推卸責任的話啦!

最後,Y砲偶呼籲01所有的車友大大們

如果日後在路上發現有人出車禍受傷待援,請勇於幫忙打119報案電話、儘可能迅速地協助傷患送醫救治

Y砲偶十幾年來除了參與救難義工行列外,更幫忙打過無數次的報案電話,從來就沒聽說過有好心幫忙卻被誣賴這種天大的冤枉發生過!

但是像che2rychiu大大所敘述的這種狀況,倒是遇過好幾次耶!

車禍明明就是報案人所引起的,因為不想負賠償責任,又不敢、或無法當場逃逸,所以只好四處跟人家訴苦,說他是無辜滴!

本文若有冒犯che2rychiu大大之處,敬請見諒喔!
不好意思 ,可能我沒寫清楚,我車子連車頭都未出巷子,我一向有暖車的習慣,出門我都以慢速度暖車,而對方騎士速度飛快,他或許看到我的車要出巷子,但重點是我看到他過我的車頭後,就車子扭來扭去煞不住車,撞上她前方的計程車,連計程車司機都下車說我沒撞你,你怎撞我?他回司機說因為我,計程車司機就溜了,當時我還年輕沒經驗,也沒記下計程車車號,結果對方全賴我,如果每件事都像那位葉法官說的,因看到我車要出巷子,他驚慌撞到摔倒,我就有責任,難道我看到一位美女,結果我恍神了出車禍,那美女要負責?怎不換個想法,你都看到我的車,卻煞不住車摔倒,那是不是你騎車太快?更不爽是當對方提出要30萬,我說沒那嚜多錢,那位葉法官在庭上說,不會去借?我說景氣差很難借(當時是2002年),他說誰叫你們投阿扁,我當場抓狂跟他說他哪隻眼看到我投阿扁?結果他說收回他說那句話,但之後對我態度就很惡劣,當時真沒經驗,不然就請求拿法庭錄影帶要求換法官,或開記者會,說這些無關政治,只是很不爽那位葉法官,也讓我產生以後就算有車禍,也會當成沒看到,免得惹禍上身!!!!!
還有樓上這位炮哥,你或許是正義魔人,但是別人敘述是別人的經驗,我也沒勸人肇事逃逸,你是調侃我怎樣?希望你這義工一輩子好人有好報,不要讓你遇到衰事喔....
Jet Ranger wrote:

che2rychi...(恕刪)
再補充警方現場的紀錄,本人車輛無擦撞的痕跡,那位葉法官如要單以路權的區分責任歸屬,也不應全額答應對方請求金額,對方騎士車速快到煞不住車,這沒錯嗎?不是開車就比較有錢,開車就該死,還有不是阿扁當總統,臺灣人出車禍就是台灣人錯,我本人絕無政治立場,但這位葉法官永遠讓我記得他的嘴臉........還有上天保佑台灣人民,這位葉法官撐不了八年等變天,已於前兩年轉任律師,希望他做律師不要還要挑選客戶政治立場!!!
小弟也是正義魔人~~
但是兩位大大都離題了啦!!
請提供可以幫助開版版主的訊息喔!!

PS:che2rychiu大您真的很倒楣,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提起上訴,或經由該地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寧願把那些錢給能力高一點的律師,也不願意被一個亂七八糟的法官亂判!!
^_^Y
看了您的文章,深深覺得您是好人,台灣人如果有像您這樣,我想糾紛應該不多
其實您要求的賠償並不多,我覺得還OK很合理啊!
不過當時有報了警,警方當初應該有拍攝現場照片及筆錄製作就可以了(判斷對錯比例)!
有關驗傷證明可以請當初就診醫院開立,不過院方應該只會開當初的傷害初步狀況
接下來就是您和對方和解的階段了,如果賠償金額談不攏,接著案件就會送到調解委員會囉...
而有關求償部分,調解會或法官都會按照物品的現值(就是中古品)及雙方對錯比例,去衡量您的賠償金額,
接著看看您要如何去斟酌處理啦!
che2rychiu大大

或許在您的認知裡,您不覺得有錯!

但是依照您所補充的事故經過,對方的確是因為您的車突然從巷子裡出現,影響到其正常的行駛動線,才會失控撞上前方的計程車!

對方機車有沒有和您的車發生擦撞並不是重點!

對方機車和您發生遭遇的位置,是否影響到對方正常的行駛動線,這才是重點!

而且機車騎士並沒有當場昏迷,計程車司機是在機車騎士告知失控原因後、才離開現場的,基本上這位計程車司機是主動放棄請求損壞賠償的權利,並無任何應負的賠償責任!

至於對方騎士車速快到煞不住車,這有沒有錯?

首先得先看警方的現場鑑識紀錄裡,有沒有提起這一點?

如果沒有,法官當然就不會採納您的說法!

而且就算對方騎士超速行駛,只要您不侵犯到對方正常的行駛動線,事故就不會發生!

所以呀,您還是得負起大部份的責任!

或許那位葉法官不該有預設的政治立場,但是他的反應並沒有錯呀!

難道景氣不好,被害對方就得自認倒楣嗎?

至於您所提出的看到美女結果恍神出車禍理論

只要那位美女侵犯到您的路權,影響到您正常的行駛動線(例如突然橫越馬路),那她當然有責任囉!

如果您只是單純看到路邊有美女,結果就出車禍的話!

那只能奉勸您別再開車出門囉!

還有啦!

大大您不要氣憤啦!

我不是正義魔人,也沒有調侃您怎樣,我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您也不必詛咒Y砲偶啦!

十多年的救難義工行列,老天爺早就看在眼裡了!

所以您詛咒Y砲偶也沒用啦!
Jet Ranger wrote:
十多年的救難義工行列,老天爺早就看在眼裡了!

所以您詛咒Y砲偶也沒用啦!


阿砲.我挺您!

您有了不起的情操

這個社會因為有您

才讓我們感到一絲溫馨
joekiller wrote:
小弟也是正義魔人~~
但是兩位大大都離題了啦!!
請提供可以幫助開版版主的訊息喔!!

PS:che2rychiu大您真的很倒楣,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提起上訴,或經由該地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寧願把那些錢給能力高一點的律師,也不願意被一個亂七八糟的法官亂判!!



大大

您把先後程序搞顛倒了!

而且您知道鄉鎮區調解委員會最大的功能是什麼嗎?

就是拿著調解失敗的紀錄,在法庭上向法官訴苦,說您本身很有和解的誠意,但是對方卻吃定您好欺侮、不肯接受您所提出的賠償條件,所以只好勞駕法官大人主持公道囉!

所以呀,開版大大可以先到當初幫您現場處理的警察單位,說對方不願意賠償您的損失,請警方將案子呈送鑑定!

要是遇上比較雞婆的警察,會問您所提出的賠償要求,聽完後搞不好會立刻捉狂、當場打電話去嚇唬對方!

例如:

聽說你甩都不甩對方喔?

如果不和解的話,我案子就直接送出去了喔!

你這個案子上法院後,搞不好會被判賠更多的錢喔!


等等等

遇上膽子比較小一點的,通常都會趕緊花錢消災!

鑑定報告下來以後,要先注意肇事責任的分攤比例

若依照版主的敘述,只要您能確定當時您沒有騎錯車道,那對方應該就是全責了!

接下來您就必須蒐集損失證明

A. 修車費用單據

變速器要照原廠的牌價喔!

後變掛掉,導輪上的鍊條也有可能受損,換掉、原廠牌價!

要拆後變,必須剪掉變速線末端的鋁頭,會導致變速線過短,換掉、原廠牌價!

後抓勾都撞歪掉了,光用肉眼檢視未發現Carbon三角架有裂痕產生,還是不足以證明完好無缺!

所以必須送原廠進一步鑑定,鑑定費用X張小朋友!

至於需不需要送原廠鑑定,這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只要單據上有鑑定費用這個項目啦!

椅墊、PI-298 3D車褲當然也是照牌價填上去囉!

最後是維修工資,少說也要寫上個一張小朋友!

B.醫療費用單據
既然中醫說得4個禮拜才能醫好您的腰傷,那您只好每天乖乖地去報到囉!

所有的繳費單據要記得留底,順便要醫生開張須4個禮拜才能醫好的證明給您

如果能順便在證明上添上一筆宜自費購買鳥頭牌愛福好等等大補藥方另行服用,以輔佐傷勢之復元那更好,您也可以向對方提出這筆額外的費用、但要對方先付錢,因為您也沒有這個閒錢先幫對方墊補品的費用!

接著到區公所去申請調解

除了修車費用醫療費用外,您還可以向對方請求壓驚費用!

依照您的狀況,少說也要包個六千塊的紅包給您!

然後就看您想要對方賠多少的修車和醫療費用

如果您就只提出原本打算的要求

那些調解委員在比對過所有的費用單據後,大概就都會站在你這邊說話囉!

雖然不一定能發揮啥實際的作用,但這些傢伙通常都俱備有一定程度的洗臉功力,罵起街來更絕對是驚天動地,否則哪有資格跟人家當啥調解委員!

對方是學生,他的姊姊年紀也不會大到哪裡去,遇上調解委員這種狠角色,哪有可能招架的住呀?

通常就當場投降了啦!

萬一調解失敗的話,就再申請二次調解!

如果到了第三次調解還是失敗的話,那對方就真的有點惡質了喔!

版主若要爭一口氣的話,就上地檢處去告對方傷害!

那些檢察官鎮慑老百姓的功力可不是蓋滴!

尤其您已經主動申請三次調解,而且並沒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合理的求償條件,這會讓檢察官有遇上刁民的先入為主觀念!

通常檢察官會先臭罵一頓,然後問雙方同不同意自行和解!

如果對方還是白目到拒絕合理的和解條件,恐怕起訴書就會寫的很難聽喔!

到了法官這一關,光那本添油加醋過的起訴書,被告就別奢想青天大老爺會給他啥好臉色看!

如果被告還是繼續白目下去、結果惹毛了法官!

搞不好會參照原告所呈上的單據,作出比實際要求金額還要高的判決!
照版大的說法來看很明顯是對方的錯,基本上就是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不用跟他客氣,版大還跟他分擔維修費,真是好心人,不過看起來對方似乎沒什麼誠意,急著要和解,卻又不用付那麼多錢,基本上機車只要有保機車強制險對方就可以請保險公司對你理賠,所以版大實在沒必要跟他客氣,因為現在機車強制險一定都有保的,所以我不明白對方為什麼會說沒錢,基本上維修費跟醫療費可以實報實銷啦!另外可以跟對方要求兩個禮拜以後的後續調理保養費,因為版大你說腰受傷的地方以後會不會有後遺症很難說,所以必須要吃補,可以去詢問中醫醫師的建議,一帖補藥大概多少錢?然後你就多少再加一點錢上去,再看要吃多久?一個月或半年,再把費用報價給對方,多加一點錢上去的原因是考慮到實際上去抓藥的費用落差,以及對方可能會殺價,所以這個作法是以備不時之需。

因為我上個月也是騎機車被小客車撞,肋骨骨折三根,醫生說骨折的地方以後不可能會癒合跟沒事一樣,所以我目前也正在估價給對方,因為對方有保汽車強制險,所以現在對方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跟我談,所以我才知道一些些,提供給版大參考囉!也祝您早日康復!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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