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withhc wrote:
支持+1但是想請問各...(恕刪)
個人是支持啦!
不過兩小時60元幾乎比大眾運輸還貴,這樣我懷疑會有多少人利用。
以現有機車收費來比較,一小時15元甚至以下比較合理。但是如果大費周章建設備以這種收費簡直不合成本,除非另有其它目的,如這次台中的百貨公司。
不然就是政府利用獎勵措施鼓勵民間興建,不然以營利為目的是不太可能的。
在台北市的話,小弟傾向在現有公共停車場建類似設施,反正車友們對停車最大的需求還是在車子的安全問題。能夠在出入口有人管理的地方劃一塊單車可停的就夠了,以最少成本達到大眾需求才有比較多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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