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時間騎車和開車..都一直覺的"部份"台灣的道路駕駛還需要再教育...這幾天騎在河濱車道..更有體認!!帶外甥女到河濱公園騎車...因為那邊有一段車子可以停進來 , 但是有些開車的根本不顧前方有小朋友的腳踏車...都以"飛快"的速度通過小孩子的旁邊 , 如果小孩一不小心重心不穩往左一偏那不是就撞上了每次騎的時後都怕有小朋友被撞到...真不知道在那種地方是在趕著去那阿...還有 , 這幾天看警察有在取締將moto騎進腳踏車道的機車騎士..真是幹的好...給警察伯伯拍拍手啦!!
space123 wrote:假如你是緊急煞車害後...假如你緊急煞車害後面的車追撞而撞傷....這下有得吵了假如你緊急煞車害後面的車衝向對面車道而出車禍...這下代誌大條了(恕刪) 如果真是這樣.樓主不會因此而代誌大條.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即使叫警察來.樓主也不會有事.反而追撞前車的那台車責任會比較大.
kh1970 wrote:如果真是這樣.樓主不會因此而代誌大條.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即使叫警察來.樓主也不會有事.反而追撞前車的那台車責任會比較大. +1本來就是如此後面的駕駛必須保持安全距離被撞得還要賠肇事者嗎?
kh1970 wrote:如果真是這樣.樓主不會因此而代誌大條. 喔喔 代誌大條是指因衝向對面車道而出車禍....有人受傷或重傷這些不幸事故.....並不是意指被撞者喔再著假如不幸發生這種事.....現場相關人士都會有心理陰影往好處想....會活的更輕鬆....我家也發生過3次車禍...幸好人身都沒事..這是最好的!
不管前車因為什麼原因緊急煞車,後車追撞,一定是輸的,因為本來就應該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肇事逃逸,應該還是可以去警察局報案,調閱沿路的攝影機,還有機會抓到人。而且樓主說是送瓦斯的小貨車,那範圍又更小了,附近得瓦斯行都可以調查一下。就是看警察現在要不要當一回事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