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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遵守交通規則在自行車道騎,卻被橫衝直撞小朋友撞傷,簽名統計一下

樓主說的
我感同身受,因為我也不只一次這樣過
我理解樓主的想法
但是恕我不支持你


我的想法是:

小孩子之所以是小孩子就是因為不懂
再怎樣我不會怪小孩子
即使我認為那個小孩已經沒救了
我還是會希望小孩能趕快懂

我實際遇到的情況有兩種(各不只三次)
第一種是小孩子真的剛學騎車什麼都不懂
事故發生後,家長會立刻來陪不是,給小孩來個機會教育
這種,不論小孩還是大人都很好
第二種是不管小孩子是不是剛學騎車
事故發生後,家長從頭到尾不聞不問
我會認為家長簡直是罪大惡極
一心要培養小孩長大成為社會的敗類似的
這種,小孩我不予置評,但是大人我就完全不能受了

我知道
會遇到後者的情況居多(看地點)
我親身的經歷就是這樣(社會亂啊)
但,我不能支持樓主你的原因是是單從你的這樣的說法
似乎讓人覺得會有該要把小孩子趕出自行車道的想法
不論是不給小孩學習的空間
還是直接把錯怪到小孩身上
我都不能茍同


以上
單純個人見解
藍色啤酒海
支持您!有勇氣!

大家一起把放任自家小孩在自行車道上亂闖的家長趕出地球!

還有那一些放任自家小孩在人行道、教室、賣場還有人生道路上橫衝直撞的家長趕出地球!

還地球一個祥和的環境!

哼!自行車道不是牠家的!

如果真的辦不到,那我們還是盡量避開牠們好了!

唉!妖魔亂世!
我想你應該還沒有小孩吧!難道要父母把小孩子關在家裡騎車才安全嗎?自行車道不就是讓大家休閒的健康的活動區嗎?如果嫌慢嫌吵嫌多人!那去跑山路怎麼飆都沒人管阿?何必怪到小孩子身上呢?
現在是小朋友最大...
不信等您自己有了小朋友就知道~
帶小朋友去公園騎車會被運動,散步的人罵;
帶去自行車道騎車也要被趕,
到底還有哪裡可以騎車?
難道要小朋友去大馬路騎車嗎?
我每週都帶著小朋友去自行車道騎車,
身為家長我不時的提醒;靠右邊,保持距離,不要超車,不要騎太快..


有很多被撞的,其實是那些騎快車者,
想超車,已經騎超過路的1/2,
才發現對面也有小朋友騎過來,
最後煞車不及,不是撞在一起就是摔車,
在假日的台北,淡水,八里自行車道上,
幾乎不停的上演著...

這件事沒有對錯,
我只想說,自行車道是適合全家一起騎乘的,
想練速度,體力,出國比賽的...
在假日的自行車道是不適合的!
我有過完全躲不掉的經驗
關渡往淡水的木棧道上
在快會車的時候
突然往我這邊切過來(會車前還直直的騎)
就這樣撞上我的後輪2人一起跌倒

這種地方一面是牆
一邊是欄杆
要怎麼躲?
親愛的爸媽們!有小孩之後你們就多了份責任啊!

當然照顧小孩不是件簡單的事,小朋友會惹出的麻煩也可能讓人應接不暇,這點是應該被認同的。

但是,放著不管、或是照顧得不夠周全、出了亂子還不知道要認錯反省,也沒有給小朋友機會教育,這些都是爸媽的錯。

在自行車道撞上別人,肯定有錯,沒啥好講的!

如果小時侯在自行車道上撞人不知錯,長大了到當然可以在自行道上競速也不覺得危險囉!

既然大家都不是什麼好人,那幹嘛還要自己人公幹自己人呢?

阿彌陀佛!
別說騎車

在下就住台中市美術園綠園道這邊
就算牽隻小狗狗(在下養的是西施犬)也得在行人專用道上閃小朋友!
在人行道騎車上的小朋友,十個佔六、七個肯定是蛇行、與行人搶道等等
甚至還有故意加速過來貌似要撞小狗狗,接近後才蛇行閃開
嚇得在下的小狗花容失色,萬一閃不開,那代誌就大條了!

小朋友如果肇事的話,直接留置小朋友並報警連帶大人也得留置現場

未滿十四歲的朋友原則上是不受刑事論處的!
但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得付上至少是民事處分!


10個小朋友 9個小惡魔

常在車道上面 看到大人在前頭 小朋友在後頭

大人狂騎自己的 後頭的小朋友狂追 蛇行 亂闖 不正確抽車 騎一騎自HIGH停下來(超危險的)

小朋友撞到人 大人只說了一句 不知道 或是 小朋友騎的車子壞掉了?!(這種感覺 超級差)

然後 這樣的行為 這樣的感覺 這樣的假日自行車道 有辦法改善嗎?!

這是大家所要思考來讓這種情形改進地 不可否認 自行車道上沒有人騎快車 那是假的

但是 在安全考量之下假日要騎河濱自行車道真的要三思而後行...@@

除了自我保護外 減少假日去河濱 到自行車道不騎快車 保持良好的距離 這是我的作法.
輕鬆 幽默 理財 學習 成長 自由 就是最好的一塊 四大目標: 保費低、保障高、有需要、能負擔 最低保費最高保障 剩餘的錢,參予投資、儲蓄。。。等等規劃 才是正
看了大家的反應,好像小朋友不懂事、不會騎車、蛇行、不注意路況......等等一大堆狀況,
大人都應該要包容、禮讓?
不懂得禮讓就是沒有小朋友???
有了小朋友就可以允許自己的小朋友去侵犯他人??

還記得小時候,只要打架受傷被父母知道,第一件事情一定是被打。
因為那時候的教育是「暴力打人、侵犯他人」是不對的,不論原因。
現在的小朋友,只要掛彩回家,大部分家長第一時間都是找老師興師問罪。
曾幾何時,社會變成這樣??

今天小朋友在自行車到橫衝直撞間蛇行,
各位家長第一時間的反映是「小孩不懂,所以要讓小孩」.....天啊!!!!

以前都覺得,台灣的法官很糟糕,大車撞小車,不論對錯,大車一定要賠。
就算大車在沒責任,法官也會要大車去出第三責任險陪小車。
很奇怪是吧?!
看了各位尾大家長的反應,我能理解。

小朋友上路蛇行、橫衝直撞、騎車不穩,
這些都會傷害到其他人使用公園或自行車道的原因。
不能因為沒其他地方可以去,就把侵犯他人當作理所當然!!!

悲哀的台灣社會.......
這樣教出來的小孩,長大後只會變成敗類。

前幾天經過大直橋,引到本來就不該騎車,
有人要騎,那至少不要妨礙他人。
一個小朋友在橋上騎得歪七扭八也不願意下來遷車,
搞得來往的腳踏車、行人全部停下來閃......
爸爸跟在後面看,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真像個皇帝出巡!......

這狀況,若去譴責,那是其他人的不對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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