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所謂小孩有錯並不是小孩部份的責任都是在小朋友身上.而是小朋友的監護人..
在這方面雙方刑責上也是有"比例原則"的..當然該肇事逃逸的騎士當然還是要付大部份責任的..何況又逃逸.刑責上更會加重..
記得在以前..在老三台時期甚至立法開放有線電視初期時..電視廣告內容多會有政府的交通或氣候防颱的宣導廣告或宣導文.也有針對小朋友的宣導廣告內容包括交通安全或禮貌禮節方面...
之後民主越開放.相反的這類宣導廣告就越消聲匿跡了.....
現在呢..單車節能休閒抬頭.政府廣設單車道.卻沒有各項關切的措施和強烈宣導...
單車事故慢慢越多也不足為奇了....
現在假日在單車道上.一樣會看到很多大小朋友在單車道上走路慢跑和騎車.某熱鬧路段單車道內就顯得擁擠.
但不管如何..你們一樣會發現每個人都是休閒活動.但活動中是純活動....多不會注意也很容易忽略四週的環境交通安全..一樣在車道中間(非中線)慢慢騎或並排騎承.而不是都會靠邊騎..所以在中線左邊的對向車道一樣也是這情況.當然發生事故的機率就更高了....
譬如景美河濱公園的單車道就不是安全的..假日人多..車道上慢跑的走路的一堆騎車的.再加上車道不大.....
政府一開始規劃就沒有用心去設計了.很多都是利用現有的公園道路空間來設立單車道.一方面也是省錢..但往後發現規劃錯誤或如何..要重新設立單獨的車道時就得再花更大筆預算....
政府真的有心要做就該一次用心做好設施及宣導...這樣才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常常在自行車道看到一個家庭一起騎車,看似溫馨又和諧,但遇過的大多知道,一家人容易並排騎車且因為要看的到小孩,但也常常造成其他騎士的不便!
在來在自行車道騎乘的都是大人居多,不要說不快,就算今天有限速,想一想那速度撞到一個小6以下的兒童跟撞到一個國中以上或大人,想想誰的情況會較嚴重??

請家長我也請你們幫幫忙,不要在把那麼小的孩童帶到自行車道騎車了,那也是很不負責的,萬一就算對方的錯,請問你不會責備自己說為何當初要帶那麼小的小孩子來到自行車道嗎?
或許我的想法會引起一些家長或騎是不滿,但不就是這樣嗎?
且車道有時又有暗藏一些治安死角問題,假真並到狀況,試問你該如何面對?
愛小孩就請多三思呀~~~~~
每人都有利用自行車道及任何道路之權力(除快速及高速公路)之權力,
但是對自行車很難嚴格執行交通規則,
比如有限速規定(如何測速?如何告發?)
比如不能併排(如何告發)
甚至限制未滿多少歲?要求帶安全帽?要求裝車燈?或未通過交歸規則考試或行車技術考試不得上路?裝車牌等?....等
以上管理方式都有人反對,
唯一方法只有倫理道德,
但現代人都很自私,還有倫理道德嗎?
就車道車禍事件,(且單方說詞為對撞,對方車是何種材質,沒有損壞嗎可以當場騎走?小孩父親未何沒當場要求對方負責?還是父親當時沒在小孩身邊?)
本人認為除非是現場抓人,
不然很難定罪,
車子有車牌都難抓了,
更何況是單車?
有人訴諸良心,
那是否有點緣木求魚啊.
JosephYang wrote:
人多, 騎快就是容易會出事
所以多數父母不會放手讓小孩在馬路上自己亂晃, 因為他們知道那很危險
但是河濱車道目前的規劃就是"休閒"的地方, 一般人的認知那就跟公園沒兩樣
所以假日會有一堆人輕輕鬆鬆的在那休閒玩樂
講了半天, 我只想說
那些好勇鬥狠的, 猛男神腳的, 把台灣三橫兩豎當自家後院的, 請你們高抬貴手, 放過這裡吧
就算那小女孩真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而引起這一切
一個小三的小女孩, 她能懂多少交通規則?
而不懂的代價需要這麼沉重嗎?
我常也這麼感覺
每次騎河濱車道的時候,就是會有神腳級的出現
我常覺的奇怪,全身裝備這麼好的,不去騎北海岸,不去環島
來河濱車道比快做什麼?
河濱公園車道本來就是留給親子的用途
但是我也覺的做為家長的,也應該教育孩子騎車的基本禮儀才是
小小的河濱車道雖然是休閒的用途,但是也是小小社會的縮影
從基本的靠路邊騎,到不並騎,以及不停在中間或是讓快車先行....等
這些基本的騎車態度是做父母的責任,從小小的事情上讓孩子學到守規距的重要性.
而不是任由小朋友騎,不是騎在路上我最大..
小孩子出事,對方當然要責任,但是父母親也要負起教導失敗的責任..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