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年前被一部小貨車闖紅燈撞上
緊急送到醫院急救
1.左臉部骨頭破裂
2.腦血腫
3.頸椎移位
4.左手兩指骨折
5.左上臂骨折
6.牙冠上四隻牙齒斷裂
7.左大腿大面積撕裂傷
8.右腳膝部脫臼
9.全身大小不一撕裂傷.擦傷
以下省略...............................
對方在談判時據我老媽說是很客氣
(我根本不知道,在加護病房觀查中)
前後動了二次手術,二個月不能張口吃飯
病房躺了三個月,半年無法工作,一年後手部恢復90%
(現在還沒完全好,也不可能完全好,因為左手食指中節關節處有一小塊骨頭消失了)
結果出院時對方還叫他舅舅到我家放刁
說他們沒錢賠償,付清醫藥費就很好了
所以給樓主一個忠告
叫警察來,白紙黑字寫清楚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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