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腳踏人 wrote:
平常開車遇到忘了關遠...(恕刪)
問題是當他背後有那一堆正常的朋友們騎車時,
我照了這傢伙後會連累他後面的人啊!
(我現在有一枝18W槍燈,一枝九LED加強版燈…為了這原因全部在睡覺…)
既然知道這世上出了這種SOB,我想我會再將槍燈調出來吧? 直接拿在手上…
YOTSUBAJESTER wrote:
真的要安全,全罩請戴上,不然都是裝飾用(我看這邊就有不少都是半罩瓜皮帽吧)
別再拿這種濫例子出來比較了
單車帽真的安全?
多少例子也是帶了帽卻回天乏術....
要是單車帽通過立法強制執行台灣肯定會成為全世界最經典的笑話
...(恕刪)
YOTSUBAJESTER wrote:
所以只要裝反光條就好囉!? (按交通法規的基本原則)
會主體發光的車燈有何必要性?
啊不過就是炫耀的一種咩?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