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為自行車爭取路權,小弟想藉此發聲一下.小弟常在高雄光榮碼頭牽著小朋友散步,可是一堆人騎自行車速度非常快,我帶著小朋友一下左閃一下右閃的非常危險.希望少數騎自行車的人對行人尊重一點,不要橫衝直撞的好危險,好幾次差點被撞到.
要路權要尊重但是也要懂得自重闖紅燈逆向併排還有一些族繁不及備載的行為把自己都搞臭了自己都沒法自重要如何要求被尊重講這樣不是說每位車友都如此也不是說單車車友的權利不應被重視只是.....唉說這樣可能等等又有人要跳出來了難到你騎車開車都一定守規矩難到你不用盜版軟體.....還是快閃..免得又掀起筆戰
Danielwu0123 wrote:標準的單車大頭症.....(恕刪) 這只是在節能減碳下鼓勵單車族的一種方法,當然是否可行還須評估過才知道。我並沒說一定要這樣做,但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而已。動不動就說別人是大頭症,請問大大您的立場呢?用字遣詞一定要有火藥味才過癮嗎?
這活動我本人並不贊成~因為這是態度的問題~一向以來~大車欺壓小車乃天經地義之事~沒有改變態度及想法之前所有的作法皆為徒勞無功~開車的人亂開、騎摩托車的人亂鑽、行人亂走~即使建設自行車專用道~也只是將問題隔開而以~對通勤者來說或許有些殘忍~請避開主要幹道~多利用巷弄~當所有的車都想走捷徑時~蓋再多的專用道都沒有用~
台灣的路權分配是看輪子數量的多寡來給的吧.....小弟騎單車那麼多年了這些事情 很早就希望政府能改善不過這麼多年還不是就.......沒變......除了公車外計程車對單車機車也是當作沒看見,看到獵物就當作四周沒東西一樣說切 就切.......說真的不只是機動車輛連行人走在他不該穿越的地方時,看到單車也是視為無物.........所以 台灣騎單車 要麼就比狠 把自己當機車,不然就乖乖的能靠路邊就靠邊吧......不過還是蠻贊同樓主發起這樣的活動
mas3751 wrote:以北市而言,其實將新生、建國、市民大道減少一車道,用紐澤西護欄區分給單車族,然後在引道附近作個單車專用的牽車引道就很好用了,不用再另外花錢蓋。這樣保証很多人使用單車來上下班。 同意!長久以來,道路為汽車開,停車場為汽車設,汽車可隨便路邊一停買東西,給汽車一切一切的方便。結果呢.................. 開車的越來越多,道路越來越塞,道路再怎麼拓寬,停車位再怎麼增加都不夠。要解決交通問題,就是不能給開車族太方便,否則永遠解決不了。
在國外讀書了3年其實很少看到市區道路上有"專門自行車道"大都是與行人共用人行道或是與車共車道如果是與行人共用,自行車騎士都會禮讓行人,速度也不會太快如果是車共用車道,汽機車都會禮讓自行車騎士,超過騎士時會自動離騎士1公尺其實,就算政府真的規化了一條自行車道以台灣人的素質…是不是一樣要來個最高&最低限速因為很常看到01上有人抱怨河濱步道上有人騎太慢,也有人騎太快而且,"騎腳踏車"在一般人眼中看來,只是一個風潮大約再過個2.3年就退熱了,那到時候自行車道怎麼辦呢?哎…其實,提昇人民素質比什麼都來的重要只要用路人能夠互相尊重,騎在哪應該都不是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