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ulin wrote:
耶...我是指大漢橋...(恕刪)
新海橋腳踏車道上的狗X便
媽呀有夠多的啦
不知道是有人帶狗上去還是狗自己上去
那裏是我走過的車道最多的
無時無刻去大概也有三到五陀
很噁心後來都直接衝機車道
魔比喔 wrote:
不是有很多叔叔伯伯之類自以為懂法律的嘴砲正義魔人愛爭路權嗎~!!
希望他們在用生命爭路權的時候可以不要像這位上救護車的騎士一樣阿~!!
chihmingchiang wrote:
原PO的用意是出自善意提醒所有車友注意安全
我不了解你這樣回覆的意思是什麼?
在其他人發生意外的時候說風涼話?
這樣的行為不就是你自己說的打嘴砲嗎?
別忘了走在斑馬線上也有可能被違規的車撞到(任何車)
你要因此而放棄你行走的權利嗎?
遵守法律+彼此尊重才是避免悲劇再發生的方法之一
這才是我們希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