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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2~27 鐵駱駝III 完成單車環島

BikeQueen wrote:
一個七、八十人的車隊...(恕刪)

交通管制需由有公權力的人來做會比較好
一般民眾未經申請,而自己做交通管制,有違法之嫌
而且給其他用路人的觀感不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真不簡單,值得鼓勵。話說成員們有簽必須排隊的切結嗎?

李伯渡 wrote:

交通管制需由有公權力的人來做會比較好
一般民眾未經申請,而自己做交通管制,有違法之嫌
而且給其他用路人的觀感不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在最早的前幾年可能有行文地方主管機關,但人力因素及。。。當地不一定會有人力支援短暫交管。
如果這樣的行為就有”違法之嫌”,在台灣有很多機關團體辦登山健行活動的臨時交管都一樣了。


(環法大賽的路線是由城鎮向主辦單爭取經過當地(好像還要繳錢),因為可以招來很多觀光客及商機。)
看N年的單車環島,不曾聽過有人抱怨,幾乎各地民眾都很可愛的打招呼,
部分地方小鎮吃麵/飯的店就只有幾家,可以想見七八十人車隊在當地午休時像是包了整間店的樣子嗎?
雖然人數沒有環法的多,但也有促進地方繁榮。

只有台北市的路口最難做交管,汽機車左轉/右轉/直行/整群行人過馬路.....,不會有人”讓”路,
台北市的生活步調快到沒人理會。

微醺鸚鵡 wrote:

真不簡單,值得鼓勵...(恕刪)

排隊的切結書不用簽,好像要簽服從團體規範之類的東西吧!
最重要的是尊重別人用路權,也尊重自已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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