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kafish wrote:
另外,台北市獨有的,有些人行道上還劃設自行車道
有的有畫線,有的則只有在人行道兩端設立告示牌說可以騎自行車
雖然寫了行人優先,還是很多騎車的人愛在那噹噹噹
台灣各級政府設立規矩就喜歡不清不楚造成國人互相較勁,人行道劃設自行車道並不是台北市獨有,國外也不少城市是在人行道上劃出自行車道,但不會是行人優先,而是行人和自行車分道,台北大學內的自行車道和人行道是相鄰而且人行道鋪設地磚高於水泥地面的封閉式自行車道,路側也有行人和自行車分道的牌子,但大多數行人不走人行道而走在自行車道,經常有行人並排霸佔整個自行車道行走聊天(行人優先印象的自然適用),我騎車跟在後面一段距離只能大聲喊借過還會被青(自行車道兩邊都有路沿無法默默繞開),後來我乾脆違規騎在馬路上不再騎自行車道(有告示勸告自行車不要騎在馬路上)。 而北大特區學勤路的人行道超大的(大概有雙線車道那麼寬),上面也設了自行車道(大概佔整個人行道的1/4寬度),但就是立了告示自行車道行人優先, 結果是幾乎大部分的行人都走在這個行人優先自行車道,因為自行車道設置在人行道最靠近馬路那側,行人走在這裡可以最短距離過馬路,加上行人優先,所以很自然絕大部分行人會走在自行車道而讓其它3/4寬的人行道沒人走,因此經常就是行人佔據整個車道寬度,要嘛你考驗自己的超慢速平衡感跟在後面慢慢突到路口再超過(這個合法但是很幹), 要不就是技術高超閃人(但行人若突然橫移就會擦撞),要不就離開自行車道從純人行道繞行(這個違法但我都是這樣做),要不就是響鈴提醒讓一下(但這個違反行人優先會被瞪)。 此外有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畫到路口突然沒了(路口對向的人行道其實也沒有變化), 你不知道是繼續走人行道還是離開去走馬路邊, 有的是馬路口柏油路上劃上自行車道連結到路口兩邊的人行道,但人行道上沒有任何標示,那到底是可騎上去還是不可以騎上去?台灣真的缺乏明確統一而易於遵循與執法的合理設置。
一如高速公路超車道, 一道行政解釋說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 於是出現有別於先進國家的一大堆定速一路行駛超車道的車(不見得是最高速限,但幾乎不會被測速開單也不能檢舉),造成國人“超車道派”和“最高速合法佔用派”(超速仔和龜車的互尬)的長期互相攻訐,我在北二高往返三峽和木柵,經常都是走外線車道, 很多時候外線車道車速比超車道快(但在進入交流道匯入區前要變換到中線比較安全),其實就是那個行政解釋造成的不正常現象,台灣高速公路的超車道功能也差不多是半癱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