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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路見不平?你會怎麼做?

小弟 也剛出社會一年多
當兵的時候是替代役 當然 對公務員生態算是熟悉的
當然也常常跟包商有所接觸
還好我的長官們都算是OK的公務員
所以我在公家單位時期感嘆不夠深

出了社會 接的案子都是公家單位的 其中還包括了著名機掰的公家單位
當然結局就跟版大所說的依樣 發包單位都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就連提供資料都懶 最後啥都用凹的 甚至還非法凹
但 包商能怎樣 大牌的公家單位都看準了你不敢告他 一告下去
不用說 工程款拿不到外 以後傳開了 更別想再標公家案子
最誇張的是 還有內評委員 直接要錢的 或是公家單位直接指定合作廠商
等等 通通有 我知道的只差直接貪污而已 其它通包
而且 現在用的採購法 根本還是保護公家單位
只要合約寫得很模糊 啥都可以凹死廠商
其中一個案子公司賠了快三百萬 ...(聽說以前賠更多過)

大家都以為公家錢好賺
現在生態早就變了
但是沒變的還是 做官的比民大的死現象 .............................................

拜託!!!郝龍斌 還不是 因為外賓 直接在車上跟他說 台北市的路面很爛
他才很不好意思的想要改善
結果也是嘴巴說說而已 .........................................






我是不懂那麼多的法規和申訴管道啦!
但是我只知道當一段路有施工之後…不管是哪個單位的都必需“回填“
每當一條馬路鋪得平平整整時,通常要不了多久就會有人來“開挖“
不管是水的啦!電的啦!阿狗阿貓的啦!反正就是挖就對了…
姑且不論他要施工多久,但是當完工後、回填完畢時…
這時所謂的“養工處“不是應該有所作為了嗎?
總是要有哪個單位“需要“跳出來檢查吧?(如果不用就不需要事先申請開挖啦!)
我直覺這些工作應該是養工處的某養護路段的工作…
今天如果換成你、我去做完工的檢查…以目前的這種回填程度…會合格嗎?
是不是不蓋章,那些施工單位就無法完工?無法完工是不是就請不到錢??
可是為什麼(幾乎所有挖過的地方都一樣)每次挖完回填都跟狗咬的一樣???
其實我一直在懷疑??那些施工單位完工之後,也不會有人出來檢查,只要將紅包送至相關單位…
該蓋的章、該簽的文…該給的給、該合格的也合格了…
唉!總算有人也對這種事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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