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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朋友騎腳踏車在斑馬線上被右轉摩托車撞

Gamestar wrote:
如果有標示共用的人行道腳踏車可以騎乘,
那如果這段人行道有擺放共用的標誌,
到了路口和斑馬線到底算不算騎在車道上?(恕刪)


到路口沒有單車道就是只能下來用牽的變成行人,不然有差錯都有責任歸屬
marx1964 wrote:
肇事機車是否有跌倒受...(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留言,小朋友只有挫傷,從昨天到今天看起來是沒有腦震盪現象. 小孩有保意外險,保險給付是沒有問題的.

對方沒有受傷,撞到立刻停下來,因為趕著坐救護車,不知道他車子有沒有損傷.

今天送腳踏車去修的時候發現撞擊點在後輪的支幹上,沒有直接撞到小孩真是太幸運。

車禍報告出來之後有問題再請教大家,再次感謝。
會在斑馬線被撞, 應該是騎在人行道上, 過馬路的時候才會跟著行人一起過斑馬線.
台灣法律是禁止腳踏車騎人行道的, 只有特別標示路段可以共用.
騎腳踏車, 就要把自己當機車而不是行人.
從人行道下路口, 視同路邊起步, 撞到甚麼都是自己的錯, 非常倒楣.
說實話,帶小朋友在馬路騎車的父母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

我只有四個字奉送..."害人害己".......
cch_hans wrote:
說實話,帶小朋友在馬...(恕刪)



我是怎麼想的跟我的求助問題沒有關聯,就不回答了,謝謝你的落井下石。
依照法律來看,行人最大、自行車次之,所以基本上送交通事故裁決所至少70%會判機車騎士佔大部分責任,除非監視器檢視結果你小孩騎車有明顯違規或未遵循相關規定騎乘,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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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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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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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粉紅貓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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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串看下來~ 貓發現,大家專注都鎖定在 樓主的小孩,一定騎在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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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樓主在第二行,明明有寫,自行車道就在人行穿越道的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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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猜:應該是小小窄窄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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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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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這種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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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關心 小孩傷勢,還有對方機車騎士的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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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過馬路時,小孩有沒有騎在單車道上面
.
這個一調監視器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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