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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卸任自行車公會理事長 組竊車集團遭逮捕

記得幾個月前大直派出所就破獲自行車竊盜集團,
點我
大直派出所位於大直橋頭自行車道旁,離台北市河濱自行車道非常近,
這次再度立功,真可說是造福車友,身為大直地區居民,
真要為他們的好表現拍拍手
大家看一下吧!!

卸任自行車公會理事長 組竊車集團遭逮捕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na/20080414/index-20080414195625180226.html

警方調查指出,陳嫌在1995年連任兩屆北縣「自行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平日低價銷贓,一輛上萬元自行車,往往半價出售;2003年陳嫌也曾遭北市警方查獲,但當時查獲數量不多,因而交保獲釋。警方懷疑陳嫌透過公會管道、人脈銷贓,現正就鋪貨管道擴大偵辦。另外愛車遭竊的車主也可前往中山分局認領愛車,或逕向大直派出所查詢。
看到這各新聞真的是令人心寒
自行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居然還偷車來賣
一點愛車的心情都沒有
還可以做兩屆理事長 這世界真的病了
監守自盜的事情一直發生 恐怖的社會>_<
真的是讓人心寒的一則新聞
有喜有憂....

竊車團被掃,車友失車的機率就少


同是單車人,沒有同等心
唉...道德何在啊
e9mwxf wrote:
真的是讓人心寒的一則新聞
有喜有憂....

竊車團被掃,車友失車的機率就少


同是單車人,沒有同等心
唉...道德何在啊


這種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真正的問題本質還是出在利益。
只要有利可圖,
什麼壞事都有人願意做。

身為理事長居然以身做"賊" 難怪單車失竊率一直提升沒有下降 幸好這次被警方破獲 我們應該給警方 希望經由這次可以多少減少單車的失竊率 不過 大家還是要盡量車不離身 才是安全之道
讓我想到一句話
沒有買賣 沒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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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的罰你這輩子外痣不癒
Mr-Bon:http://www.mr-bon.com
tsayeq wrote:
現再自行車生意這麼好
...(恕刪)


因為生意好到工廠來不及做車出來賣
不含LP,哪來LV?
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
偷了這麼多車
真是該抓起來關到死
我好奇的是, 如果磨掉號碼, 如要隱瞞, 還能烤漆成原樣嗎?
請補漆專家解釋一下.

這樣破綻懂得人應該一下就看得出來.

所以說, 應該是 知情不報, 或完全沒注意的人去買了?

以後大家買車還是買新車有原廠保證書安全. 心安理得.
不會有時事後才知道買的是贓車, 或被人點破的尷尬.

而對知情的買賣雙方. 大家該說都說了. 接下來就法律制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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