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第一次重華江橋經牽引道上去 我到告示牌是寫用牽的我也乖乖簽了三分之一 越簽越不對 怎麼大家都用騎的 感覺自己好像笨蛋 有車不騎 跟著人家騎後 又覺得很危險...........會車時 一邊是很低的欄杆 一邊是大家都騎的很快的機車道自行車道又很小.... 所以顧不得別人異樣的眼光 乖乖的用牽的當激烈運動後的緩衝休息
想一想以前,我也是用牽的,現在都用騎的,除了太陡的路面所以應該有90%是用騎的"腳踏車牽引道",該用牽的 or 還是用騎的?這真該好好想一想,我有幾項想法供大家參考1. 用牽引的是為了別人(怕撞傷人)還是為了自己(讓自己掉出去外側),我認為後者大於前者2. 目前的牽引道,大多都是橋樑或接軌處,若不希望騎乗,應該很好控制(如兩側設平坦斜坡,中間設長階梯)3. 大部分的牽引道都是採雙向行駛,所以建議用牽的,但現有牽引道的路幅寬,確實都是小了點,用騎的會車都有些困難了,更別說是牽引,再加上兩個人的幅寬,碰撞機會更大4. 我認為騎乘禮儀的要求應該要遠高於規定才對(舉例:在牽影引道上騎乘時,若有會車應該要適時的停止讓對方安全的通過,這是很多台灣人的禮儀盲點,很難修正,汽車駕駛的禮儀一樣"沒有"這一項)5. 所有的"路權"&"規範"需被明定,但總是不能100%合適,剩下的就交給禮儀,所是大家的禮儀傭有100%,那規定與路權就不是那麼需要明訂了!!PS: 我記得人行道是自行車可行的路不是嗎?還是我記錯了!(若有錯誤請指正)
腳踏車牽引道....呵....那就是, 不能落單啦要一次至少二台以上串連著通過第一台後面要拉一條線到第二台龍頭.第二台後面要拉一條線到第三台龍頭....這樣子能避免在牽引道騎車時不小心掉到橋下.就是牽引的意思...難怪樓主會說腳踏車的人智力退化.